共享資源:各地著作權法規/澳門
著作权法规: 澳門 快捷方式: COM:澳門 | |
保护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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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作者逝世+50年 |
匿名 | 出版 + 50年 |
视听作品 | 發表年份+50年 |
集体作品 | 出版 + 50年 |
应用艺术 | 創作年份+25年 |
其他 | |
全景自由 | 1999年8月12日 |
截至年底 | 是 |
一般授权条款标签 |
{{PD-MacaoGov}} {{PD-MO}} |
协议 | |
伯尔尼公约 | 1999年8月12日 |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 1994年12月31日 |
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回溯日期* | 1996年1月1日 |
*只要一个作品在美国可以受版权保护,在1928年12月31日之后发表,并在来源国的URAA日期受版权保护,那么它通常会在美国受保护。 | |
本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澳門)著作權法規的概況,用以應對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的作品。請注意,任何原來在澳門當地發表的作品,必須在澳門與美國同時處於公有領域或是以自由授權條款釋出,才能夠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如果您對於在澳門發表的任何一個作品有著作權狀態上的疑慮,請參考下列對應的法規來進行釐清。
背景
1887年葡萄牙佔領了澳門,後其主權於1999年回歸中國,作為特別行政區。澳門維持與中國其他地區不同的政治與金融體系,直至2049年。
澳門於1994年12月3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1]伯爾尼公約於1999年8月12日生效。[2]
截止2018年,作為聯合國的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列舉有2012年4月10日,重新公佈經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作為澳門管轄區的主要著作權法律。[1] WIPO在旗下的WIPO Lex數據庫中保留有該法律文本。[3]
概述
根據1999年8月16日關於版權及相關權制度的第43/99/M號法令(經2012年4月10日第5/2012號法律修訂),
- 一般而言,即使作品是在死後公開或出版的,版權應在作品創作者去世後50年失效。[43/99/M/2012 Article 21]
- 版權保護期限自確定事件發生的次年的第一天開始計算。[43/99/M/2012 Article 21]
- 協作作品的版權在最後死亡的合著者去世後50年到期。[43/99/M/2012 Article 22.1]
- 集體作品或為法人製作的作品的版權將在首次披露或發布 50 年後失效,除非另有規定。[43/99/M/2012 Article 22.3]
- 個人貢獻的合作和集體作品的版權保護期限為貢獻者去世後50年,個人貢獻可以被區別對待。[43/99/M/2012 Article 22.4]
- 匿名作品的版權,或在未透露作者身份的情況下出版或出版的作品的版權在披露或出版後50年到期。[43/99/M/2012 Article 23.1]
- 視聽作品的版權在披露後50年失效。[43/99/M/2012 Article 106]
- 實用藝術作品的版權在作品完成25年後失效。[43/99/M/2012 Article 148]
- 表演者的權利在錄音製品或錄像製品的製作年份結束後50年失效。[43/99/M/2012 Article 182]
- 錄音製品和錄像製品製作者的權利在固定後50年失效。[43/99/M/2012 Article 188]
- 廣播組織的權利在廣播後20年失效。[43/99/M/2012 Article 192]
- 非澳門人作品在澳門享有版權,有效期為澳門人版權期限或所在國家或地區,以較短者為準,即澳門適用較短期限的規則。[43/99/M/2012 Article 51ff]
不受保護
参见:共享资源:不受保护
根據1999年8月16日第43/99/M號法令,關於版權及相關權制度(經2012年4月10日第5/2012號法律修訂),以下內容是不受保護:a)為了簡單的信息,當天的新聞和各種事件的報導, 在任何情況下披露;(b)向公共當局或服務機構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交的申請、索賠、投訴和其他文件;c)向議會或其他團體、政治和行政事務,或在關於共同關心的問題的公開辯論中提交的文本和演講; d)政治演講。[43/99/M/2012 Article 5.1]
官方作品不受保護。除其他外,官方文本是公約、法律、法規和任何當局的報告或決定的文本及其翻譯。[43/99/M/2012 Article 6]
版权标签
参见:共享資源:著作權標籤
- {{PD-MacaoGov}}——用於澳門政府官方作品。
- {{PD-MacaoGov-text}} – 文本屬於公共領域,因為官方文本不受保護。
- {{PD-MO}}——用於作者逝世50年屆滿,或作者不詳時創作50年屆滿的作品。
- {{PD-MO-old-art}} – 實用藝術作品的版權在作品完成後25年失效。
- {{PD-MO-old-audiovisual}} – 視聽作品的版權在其公開後50年失效。
- {{PD-MO-old-broadcast}} – 廣播組織的權利應在廣播後20年失效。
- {{PD-MO-old-media}} – 錄音製品和錄像製品製作者的權利在固定後50年失效。
- {{PD-MO-old-photo}} – 攝影作品的版權在完成後25年失效。
货币
参见:共享资源:货币
不可以。貨幣受著作權保護,並且再發行需取得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根據1月30日第7/95/M號法令第14.2條,出於教育和宣傳目的,出於教育和宣傳目的而復制鈔票的請求可以得到政府的批准。實際上,此類請求應該提出致澳門金融管理局(AMCM)。
全景自由
参见:共享资源:全景自由
- 未經作者同意,這是合法的......以攝影、錄像、電影攝影或其他類似方式複制放置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43/99/M/2012 Article 61(l)]
- 但是,受保護作品的免費使用不得妨礙其正常的經濟利用,也不得無理地損害作者的合法利益。[43/99/M/2012 Article 62(l)]
- 第61條所允許的複制不應與使用者的原創作品混淆,複製或引用不能過於廣泛以致減損對這些作品的興趣。[43/99/M/2012 Article 62(3)]
引用
- ↑ a b Macao, China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Neighboring Rights). WIPO: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18). Retrieved on 2018-11-08.
- ↑ Berne Notification No. 207 ... Application of the Berne Convention to Macau. WIPO. Retrieved on 2020-04-09.
- ↑ Decree-Law No. 43/99/M of August 16, 1999, on the Regime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as amended by Law No. 5/2012 of April 10, 2012). Macao (2012). Retrieved on 201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