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 周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三十一
令狐德棻
列傳第三十二

韋瑱字世珍,京兆杜陵人也。世為三輔著姓。曾祖惠度,姚泓尚書郎。隨劉義真過江,仕宋為鎮西府司馬、順陽太守,行南雍州事。後於襄陽歸魏,拜中書侍郎,贈安西將軍、洛州刺史。祖千雄,略陽郡守。父英,代郡守,贈兗州刺史。

瑱幼聰敏,有夙成之量,閭里咸敬異之。篤志好學,兼善騎射。魏孝昌三年,起家太尉府法曹參軍。稍遷直後,除明威將軍、雍州治中,假鎮遠將軍、防城州將。累遷諫議大夫、冠軍將軍。

太祖為丞相,加前將軍、太中大夫,封長安縣男,食邑三百戶。轉行臺左丞,加撫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遷使持節、都督南郢州諸軍事、南郢州刺史。復入為行臺左丞。瑱明察有幹局,再居左轄,時論榮之。從復弘農,戰沙苑,加衞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又從戰河橋,進爵為子,增邑二百戶。大統八年,齊神武侵汾、絳,瑱從太祖禦之。軍還,令瑱以本官鎮蒲津關,帶中潬城主。尋除蒲州總管府長史。頃之,徵拜鴻臚卿。以望族,兼領鄉兵,加帥都督。遷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行京兆郡事,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

魏恭帝二年,賜姓宇文氏。三年,除瓜州諸軍事、瓜州刺史。州通西域,蕃夷往來,前後刺史,多受賂遺。胡寇犯邊,又莫能禦。瑱雅性清儉,兼有武略。蕃夷贈遺,一無所受。胡人畏威,不敢為寇。公私安靜,夷夏懷之。

孝閔帝踐阼,進爵平齊縣伯,增邑五百戶。秩滿還京,吏民戀慕,老幼追送,留連十數日,方得出境。世宗嘉之,進授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武成三年,卒,[1]時年六十一。贈岐宜二州刺史。諡曰惠。天和二年,又追封為公,增邑通前三千戶。仍詔其子峻襲。

峻後位至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峻弟師,起家中外府記室,歷兵部小府下大夫。建德末,蒲州總管府中郎,行河東郡事。

梁昕字元明,安定烏氏人也。世為關中著姓。其先因官,徙居京兆之盩厔焉。祖重耳,漳縣令。父勸儒,州主薄、冠軍將軍、中散大夫,贈涇州刺史。

昕少溫恭,見稱州里。正光五年,秦隴搆亂,蕭寶夤為大都督,統兵出討,以昕為行臺參軍。孝昌初,拜盪寇將軍,稍遷驤威將軍、[2]給事中。仍從寶夤征万俟醜奴。相持二年,前後數十戰,以功(封)〔進〕征西將軍。[3]爾朱天光入關,復引為外兵參軍。從天光征討,拜右將軍、太中大夫。

太祖迎魏孝武,軍次雍州。昕以三輔望族上謁。太祖見昕容貌瓌偉,深賞異之。即授右府長流參軍。大統初,加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轉丞相府戶曹參軍。從復弘農,戰沙苑,皆有功。除車騎將軍、丞相府主簿。出為洛安郡守,徵拜大將軍行臺兵部郎中,加帥都督。十二年,除河南郡守,鎮大塢。尋又移鎮閻韓。式遏邊壘,甚著誠信。遷東荊州刺史。昕撫以仁惠,蠻夷悅之,流民歸附者,相繼而至。封安定縣子,邑三百戶。累遷大都督、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儀同三司。

孝閔帝踐阼,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世宗初,進爵胡城縣伯,邑五百戶。三年,除九曲城主。保定元年,遷中州刺史,增邑八百戶,轉邵州刺史。二年,以母喪去職。尋起復本任。天和初,徵拜工部中大夫。出為陝(西)〔州〕總管府長史。[4]昕性溫裕,有幹能。歷官內外,咸著聲稱。尋卒於位。贈大將軍,諡曰貞。

昕弟榮,歷位匠師下大夫,中外府中郎,蕃部、郡伯、司倉、計部下大夫,[5]開府儀同三司,朝那縣伯,贈涇寧豳三州刺史,諡曰靜。

皇甫璠字景瑜,安定三水人也。世為西州著姓,後徙居京兆焉。父和,本州治中。大統末,追贈散騎常侍、儀同三司、涇州刺史。

璠少忠謹,有幹略。永安中,辟州都督。太祖為牧,補主薄。以勤事被知,每蒙襃賞。大統四年,引為丞相府行參軍。尋轉田曹參軍、東閤祭酒,加散騎侍郎。稍遷兼太常少卿、都水使者,歷蕃部、兵部、虞部、民部、吏部等諸曹郎中。六官建,拜計部下大夫。

孝閔帝踐阼,轉守廟下大夫。以選為東道大使,撫巡州防。尋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封長樂縣子,邑五百戶。出為玉壁總管府長史。保定中,遷鴻州刺史,入為小納言。俄除隴右總管府司馬,轉陝州總管府長史。徵拜蕃部中大夫,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復出為隴右總管府長史。璠性平和,小心奉法,安分守志,[6]恆以清白自處。當時號為善人。

建德元年,除民部中大夫。三年,授隨州刺史。政存簡惠,百姓安之。其年,增邑并前二千戶。六年,卒於位。贈交渭二州刺史。諡曰恭。子諒,少知名。大象中,位至吏部下大夫。

辛慶之字慶之,[7]隴西狄道人也。世為隴右著姓。父顯崇,[8]馮翊郡守,贈雍州刺史。

慶之少以文學徵詣洛陽,對策第一,除祕書郎。屬爾朱氏作亂,魏孝莊帝令司空楊津為北道行臺,節度山東諸軍以討之。津啟慶之為行臺左丞,典參謀議。至鄴,聞孝莊帝暴崩,遂出兗、冀間,謀結義徒,以赴國難。尋而節閔帝立,乃還洛陽。普泰二年,遷平北將軍、太中大夫。及賀拔岳為行臺,復啟慶之為行臺吏部郎中、開府掾。尋除雍州別駕。

大統初,加車騎將軍,俄遷衞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後太祖東討,[9]為行臺左丞。時初復河東,以本官兼鹽池都將。四年,東魏攻正平郡,陷之,遂欲經略鹽池,慶之守禦有備,乃引軍退。河橋之役,大軍不利,河北守令棄城走,慶之獨因鹽池,抗拒彊敵。時論稱其仁勇。六年,行河東郡事。九年,入為丞相府右長史,兼給事黃門侍郎,除度支尚書。復行河東郡事。遷通直散騎常侍、南荊州刺史,加儀同三司。

慶之位遇雖隆,而率性儉素,車馬衣服,亦不尚華侈。志量淹和,有儒者風度。特為當時所重。又以其經明行修,令與盧誕等教授諸王。魏廢帝二年,拜祕書監。尋卒於位。子加陵,主寢上士。慶之族子昂。

昂字進君。年數歲,便有成人志行。有善相人者,謂其父仲略曰:「公家雖世載冠冕,然名德富貴,莫有及此兒者。」仲略亦重昂志氣,深以為然。年十八,侯景辟為行臺郎中,加鎮遠將軍。景後來附,昂遂入朝。除丞相府行參軍。大統十四年,追論歸朝之勳,封襄城縣男,邑二百戶,轉丞相府田曹參軍。

及尉遲迥伐蜀,昂召募從軍。[10]蜀平,以功授輔國將軍,魏都督。[11]迥仍表昂為龍州長史,領龍安郡事。州帶山谷,舊俗生梗。昂威惠洽著,吏民畏而愛之。成都一方之會,風俗舛雜。迥以昂達於從政,復表昂行成都令。昂到縣,即與諸生祭文翁學堂,因共歡宴。謂諸生曰:「子孝臣忠,師嚴友信,立身之要,如斯而已。若不事斯語,何以成名。各宜自勉,克成令譽。」昂言切理至,諸生等並深感悟,歸而告其父老曰:[12]「辛君教誡如此,不可違之。」於是井邑肅然,咸從其化。遷梓潼郡守,進位帥都督,加通直散騎常侍。六官建,入為司隸上士,襲爵繁昌縣公。

世宗初,授天官府上士,加大都督。武成二年,授小職方下大夫,治小兵部。保定二年,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轉小吏部。四年,大軍東討,昂與大將軍權景宣下豫州,以功賞布帛二百匹。

時益州殷阜,軍國所資。經塗艱險,每苦劫盜。詔昂使於梁、益,軍民之務,皆委決焉。昂撫導荒梗,安置城鎮,數年之中,頗得寧靜。天和初,陸騰討信州羣蠻,歷時未克。高祖詔昂便於通、渠等諸州運糧饋之。[13]時臨、信、楚、合等諸州民庶,亦多從逆。昂諭以禍福,赴者如歸。乃令老弱負糧,壯夫拒戰,咸願為用,莫有怨者。使還,屬巴州萬榮郡民反叛,攻圍郡城,遏絕山路。昂謂其同侶曰:「凶奴狂悖,[14]一至於此!若待上聞,或淹旬月,孤城無援,必淪寇黨。欲救近溺,寧暇遠求越人。苟利百姓,專之可也。」於是遂募開、通二州,得三千人,倍道兼行,出其不意。又令其眾皆作中國歌,直趣賊壘。賊既不以為虞,謂有大軍赴救,於是望風瓦解,郡境獲寧。朝廷嘉其權以濟事,詔梁州總管、杞國公亮即於軍中賞昂奴婢二十口、繒綵四百匹。亮又以昂威信布於宕渠,遂表為渠州刺史。俄轉通州刺史。昂推誠布信,甚得夷獠歡心。秩滿還京,首領皆隨昂詣闕朝覲。以昂化洽夷華,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時晉公護執政,昂稍被護親待,高祖以是頗銜之。及護誅,加之捶楚,[15]因此遂卒。

昂族人仲景,好學,有雅量。其高祖欽,後趙吏部尚書、雍州刺史,子孫因家焉。父歡,魏隴州刺史、宋陽公。[16]仲景年十八,舉文學,對策高第。拜司空府主簿,遷員外散騎侍郎。建德中,位至內史下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卒於官。子衡。

王子直字孝正,京兆杜陵人也。世為郡右族。父琳,州主簿、東雍州長史。

子直性節儉,有幹能。魏正光中,州辟主簿,起家奉朝請。除太尉府水曹行參軍,加明威將軍。時梁人圍壽春,臨淮王元彧率軍赴援,子直以本官參彧軍事。與梁人戰,斬其軍主夏侯景超,梁人乃退。[17]淮南民庶因兵寇之後,猶聚為盜。彧令子直招撫之,旬日之間,咸來復業,自合肥以北,安堵如舊。永安初,拜員外散騎常侍、鴻臚少卿。普泰初,進後軍將軍、太中大夫。賀拔岳入關,以子直為開府主簿,遷行臺郎中。魏孝武西遷,封山北縣男,邑二百戶。

大統初,漢熾屠各阻兵於南山,與隴東屠各共為脣齒。太祖令子直率涇州步騎五千討破之,南山平。太祖嘉之,賜書勞問。除尚書左外兵郎中。三年,進車騎將軍,兼中書舍人。四年,從太祖解洛陽圍,經河橋戰,兼尚書左丞,出為秦州總管府司馬。時涼州刺史宇文仲和據州逆命,子直從隴右大都督獨孤信討平之。復入為大行臺郎中,兼丞相府記室。吐谷渾寇西平,以子直兼尚書兵部郎中,出隴右經略之,大破渾眾於長寧川,渾賊遁走。十五年,進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18]除太子中庶子,領齊王友。尋行馮翊郡事。十六年,魏齊王廓出牧秦隴,復以子直為秦州別駕,仍領王友。隨、陸初平,授安州長史,領別駕,加帥都督。轉幷州長史。

魏廢帝元年,拜使持節、大都督,行瓜州事。子直性清靜,務以德政化民,西土悅附。魏恭帝初,徵拜黃門侍郎。卒於位。子宣禮,柱國府參軍事。

杜杲字子暉,京兆杜陵人也。祖建,魏輔國將軍,贈豫州刺史。[19]父皎,儀同三司、武都郡守。

杲學涉經史,有當世幹略。其族父瓚,[20]清貞有識鑒,深器重之。常曰:「吾家千里駒也。」瓚時仕魏為黃門侍郎,兼度支尚書、衞大將軍、西道行臺,尚孝武妹新豐公主,因薦之於朝廷。永熙三年,起家奉朝請,[21]累遷輔國將軍、成州長史、漢陽郡守。世宗初,轉脩城郡守。屬鳳州人仇周貢等搆亂,攻逼脩城,杲信洽於民,部內遂無叛者。尋而開府趙昶諸軍進討,杲率郡兵與昶合勢,遂破平之。入為司(命)〔會〕上士。[22]

初,陳文帝弟安成王頊為質於梁,及江陵平,頊隨例遷長安。陳人請之,太祖許而未遣。至是,帝欲歸之,命杲使焉。陳文帝大悅,即遣使報聘,并賂黔中數州之地。仍請畫野分疆,永敦隣好。以杲奉使稱旨,進授都督,治小御伯,更往分界焉。陳人於是以魯山歸我。帝乃拜頊柱國大將軍,詔杲送之還國。陳文帝謂杲曰:「家弟今蒙禮遣,實是周朝之惠。然不還彼魯山,亦恐未能及此。」杲答曰:「安成之在關中,乃咸陽一布衣耳。然是陳之介弟,其價豈止一城。本朝親睦九族,恕己及物,上遵太祖遺旨,下思繼好之義。所以發德音者,蓋為此也。若知止侔魯山,固當不貪一鎮。況魯山梁之舊地,梁即本朝蕃臣,若以始末言之,魯山自合歸國。云以尋常之土,易己骨肉之親,使臣猶謂不可,何以聞諸朝廷。」陳文帝慚恧久之,乃曰:「前言戲之耳。」自是接遇有加常禮。及杲還,命引升殿,親降御座,執手以別。朝廷嘉之,授大都督、小載師下大夫,治小納言,復聘於陳。中山公訓為蒲州總管,以杲為府司馬、州治中,兼知州府事。加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及華皎來附,詔令衞公直督元定等援之。與陳人交戰,我師不利,元定等竝沒。自是,連兵不息,東南騷動。高祖患之,乃授杲御正中大夫,[23]〔使於陳,論保境息民之意。陳宣〕〔帝遣其黃門侍郎徐陵謂杲曰:「兩國通好,本欲救患分災,彼朝受我叛人,何也?」杲答曰:「陳主昔在本朝,非慕義而至,上授以柱國,位極人臣,子女玉帛,備禮將送,遂主社稷,孰謂非恩。郝烈之徒,邊民狂狡,曾未報德,[24]而先納之。今受華氏,正是相報。過自彼始,豈在本朝。」陵曰:「彼納華皎,志圖吞噬。此受郝烈,容之而已。且華皎方州列將,竊邑叛亡。郝烈一百許戶,脫身逃竄。大小有異,豈得同年而語乎?」杲曰:「大小雖殊,受降一也。若論先後,本朝無失。」陵曰:「周朝送主上還國,既以為恩;衞公共元定渡江,敦云非怨。計恩之與怨,亦足相埒。」杲曰:「元定等兵敗身囚,其怨已滅。陳主負扆馮玉,其恩猶在。且怨繇彼國,恩起本朝,以怨酬恩,未之聞也。」陵乃笑而不答。[25]杲因謂之曰:「今三方鼎立,各圖進取,苟有釁隙,實啟敵心。本朝與陳,日敦鄰睦,輶軒往返,積有歲年。比為疆埸之事,遂為仇敵,構怨連兵,略無寧歲,鷸蚌狗兔,勢不俱全。若使齊寇乘之,則彼此危矣。孰與心忿悔禍,遷慮改圖,陳國息爭桑之心,本朝弘灌瓜之義,張旃拭玉,脩好如初,共為掎角,以取齊氏。非唯兩主之慶,實亦兆庶賴之。」陵具以聞,陳宣帝許之。遂遣使來聘。[26]

〔武帝建德初,為司城中大夫,[27]使於陳。陳宣帝謂杲曰:「長湖公軍人等雖築舘處之,然恐不能無北風之戀。王褒、庾信之徒既羈旅關中,亦當有南枝之思耳。」杲揣陳宣意,欲以元定軍將士易王褒等。乃答之曰:「長湖總戎失律,臨難苟免,既不死節,安用以為。[28]〕〔且猶牛之一毛,何能損益。本朝之議,初未及此。」陳宣帝乃止,杲還至石頭,[29]又遣謂之曰:「若欲合從,共圖齊氏,能以樊、鄧見與,方可表信。」杲答曰:「合從圖齊,豈唯弊邑之利。必須城鎮,宜待之於齊。先索漢南,使者不敢聞命。」[30]還,除司倉中大夫。[31]

後四年,遷溫州刺史,[32]賜爵義興縣伯。大象元年,徵拜御正中大夫,復使於陳。二年,除申州刺史,加開府儀同大將軍,進爵為侯,邑一千三百戶。除同州司會。隋開皇元年,以杲為同州總(管)〔監〕,[33]進爵為公。俄遷工部尚書。二年,除西南道行臺兵部尚書。尋以疾卒。子運,大象末,宣納上士。杲兄長暉,位至儀同三司。

史臣曰:韋、辛、皇甫之徒,並關右之舊族也。或紆組登朝,獲當官之譽;或張旃出境,有專對之才。既茂國猷,克隆家業。美矣夫!

  1. 武成三年卒 張森楷云:「『三』當作『二』,武成無三年也。且世宗以二年八月遇弒,武帝即位,踰年改元,與其他之未改元以前可猶稱數年者不同。『三』字斷當為『二』之誤無疑。」按張說「三」字誤是對的,但也可能是「元年」之誤,今不改。
  2. 稍遷驤威將軍 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從第六品,周書卷二四盧辯傳末四命有襄威將軍,通典卷三八後魏官品,卷三九後周官品同。「驤」當作「襄」。但當時常有此類,如上引寇遵考墓誌卷三七校記第一條龍驤將軍作「䮾驤」,今不改。
  3. 以功(封)〔進〕征西將軍 宋本「封」作「進」。按將軍不當云「封」,今據改。
  4. 出為陝(西)〔州〕總管府長史 宋本、南本、局本及北史卷七0梁昕傳「西」作「州」。按總管例繫於州,作「西」誤,今據改。
  5. 蕃部郡伯司倉計部下大夫 按通典卷二九後周官品正四命地官所屬諸下大夫有小鄉伯、小遂伯、小稍伯、小縣伯、小畿伯,卻沒有郡伯,「郡」疑為「鄉」之訛。
  6. 安分守志 宋本及冊府卷八0六九五八五頁「分」作「貧」。北史卷七0皇甫璠傳作「貞」。張元濟云:「貞亦『貧』之訛。」按張說是,但「安分」亦可通,今不改。
  7. 字慶之 北史卷七0辛慶之傳作「字餘慶」。
  8. 父顯崇 北史本傳「崇」作「宗」。
  9. 後太祖東討 北史本傳「後」作「從」。按「從太祖東討」一語屢見他傳,疑作「從」是。
  10. 昂召募從軍 北史卷七0辛慶之附昂傳「召」作「占」。按「占募」見三國志卷五八陸抗傳,亦屢見南北諸史,疑作「占」是。
  11. 以功授輔國將軍魏都督 張森楷云:「『魏』字於文無施,疑誤。」按「魏」字疑是衍文。卷二四盧辯傳末輔國將軍和都督同在七命。下文說「遷梓潼郡守,進位帥都督」,帥都督是正七命,升遷次序正合。
  12. 歸而告其父老曰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父」下無「老」字。疑殿本據北史補。局本從殿本。
  13. 便於通渠等諸州運糧饋之 冊府卷六五六七八六二頁「便」作「使」。
  14. 凶奴狂悖 宋本及冊府卷六五六七八五七頁「奴」作「狡」。
  15. 及護誅加之捶楚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無「護誅」二字。北史本傳作「誅護」,局本同北史。疑殿本、局本都是依北史補,然無此二字,文義不順。
  16. 父歡魏隴州刺史宋陽公 北史卷七0辛慶之傳附見族人仲景,「宋」作「朱」。按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析州有朱陽郡。隋書卷三0地理志中弘農郡有朱陽縣,云:「舊置朱陽郡,後周郡廢。」疑作「朱」是。
  17. 時梁人圍壽春梁人乃退 「夏侯景超」,宋本「超」作「起」。按魏書卷九肅宗紀孝昌元年五二五年正月臨淮王彧與李憲為都督從東道行臺元延明「俱討徐州」,六月守徐州之梁豫章王琮降魏。至梁攻壽春,在次年七月,十一月魏揚州刺史李憲降梁,壽春為梁佔領,並無「梁人乃退」的事。本傳所述,當是攻徐州事而誤以為援壽春。
  18. 十五年進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 張森楷云:「三年已進車騎矣,此不應復加故號,以他傳例之,『車』或當是『驃』字之誤。」按張說是,但諸本皆同,今不改。
  19. 贈豫州刺史 北史卷七0杜杲傳「豫」作「蒙」。
  20. 其族父瓚 北史本傳「瓚」作「攢」。
  21. 永熙三年起家奉朝請 「三」原作「二」。諸本及北史本傳都作「三」。按杜杲是京兆人,入仕當是在永熙三年魏孝武帝入關之初,所以本傳沒有從孝武入關語。殿本刻誤,今逕改。
  22. 入為司(命)〔會〕上士 北史本傳「命」作「會」。通鑑卷一六八五二一七頁陳文帝天嘉二年五六一年十一月稱「司會上士杜杲來聘」。冊府卷六五三七八二二頁、卷六六0七八九八頁作「司倉上士」。按通典卷三九後周官品,司會、司倉上士都在正三命,無司命。今從北史、通鑑改。
  23. 高祖患之乃授杲御正中大夫 張森楷云:「本文語氣,不甚了斷。據北史則『大夫』下有使陳與徐陵論答一段。此誤挩漏,當依補正。」按張說是,但北史有刪節,冊府卷六六0七八九九頁、卷六五七七八七一頁所載杜杲和徐陵的論答乃是周書本文,今據補。
  24. 曾未報德 「報」冊府卷六六0作「執」,此據北史本傳改。
  25. 陵乃笑而不答 從「使於陳」至此據冊府卷六六0和北史本傳補。
  26. 遂遣使來聘 從「杲因謂之曰」至此據冊府卷六六0補。北史無。
  27. 為司城中大夫 冊府卷六五七無「城」字,此據北史本傳增。
  28. 安用以為 北史本傳「以」作「此」。
  29. 杲還至石頭 北史本傳「杲」上有「及」字。
  30. 使者不敢聞命 「使者」北史作「使臣」。從「武帝建德初」至此據冊府卷六五七和北史本傳補。
  31. 還除司倉中大夫 此句據北史本傳補。
  32. 後四年遷溫州刺史 宋本「遷」下尚有「溫州諸軍事」五字。北史本傳於「還除司倉中大夫」下接敘「又使於陳」,陳送開府賀拔華和元定棺歸周,「除河東郡守」等事皆不見周書。疑「後四年」下也有脫文。但不能斷言北史所述和周書完全相同,今不補。
  33. 除同州司會隋開皇元年以杲為同州總(管)〔監〕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管」作「監」,殿本當依北史改,局本從殿本。張元濟云:「按隋朝有總監之職。」按隋書卷二八百官志下有同州總監,張說是。蓋隋改同州司會為總監,杜杲仍留任職,非遷官。北史「司會」作「刺史」,「總監」作「總管」,恐都是後人妄改,李延壽不會不知道周、隋有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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