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皓東
陸中桂,字獻香,號皓東,以號行。孫文嘗稱其為「漢土創共和以死節者之第一人」。後人立墓於香山犁頭山,佔地二千步。墓前立石牌坊,楊子毅題「陸皓東烈士墳場」。其所創青天白日旗,
陸中桂,字獻香,號皓東,以號行。清廣東香山縣翠亨鄉人也,同治七年八月十五生於上海。父懷昕,字廷漢,號曉帆,長於翠亨村,冠禮後赴申城謀生。母王氏,香山縣泮沙鄉王屋村人也。皓東幼與孫文同遊,情誼篤厚。
初入私塾,習四書五經。後赴香港,入西學堂,益以新知。光緒十年,從西牧喜嘉理受洗入耶教,署名陸中桂。是歲冬,與文同受洗禮。
光緒十三年,入上海電報學堂。三載畢業,歸鄉娶黎氏為妻。翌年復赴滬,任電報局職,往來滬港之間。
光緒二十年夏,從文北上,謁見李鴻章,獻書言事。明年春,與文、鄭士良、陳少白諸人,創立興中會於香港。時創青天白日旗,以表志向。
是年九月九日,與文舉事於廣州。事機洩露,兵敗被執於雙門底聖教書樓。押解南海縣署受審。兩廣總督譚鍾麟命南海知縣李徵庸訊問,令其屈膝。皓東正色立,慨然著書數千言。刑求不屈,終不吐露同志名籍。
臨刑前,慷慨陳辭曰:「中國地廣物博,民眾冠於寰宇,奈何滿清專制,外交失術,以致積弱。吾等舉事,志在推翻滿清,建立新政,誅戮漢奸,以儆效尤。今事敗被擒,既不能誅君,則君可誅我,何惜之有!」
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譚鍾麟下令處死。與朱貴全、邱四等同赴義於市,神色泰然。時年二十有七。
文嘗稱其為「漢土創共和以死節者之第一人」。後人立墓於香山犁頭山,佔地二千步。墓前立石牌坊,楊子毅題「陸皓東烈士墳場」。其所創青天白日旗,後為中國國民黨黨旗,遂為民國國旗之本。
據
纂- 賈逸君著《民國名人傳》
- 陸皓東先烈 - 為革命殉難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