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作之法也。紡絲曰縷。以縷交錯,排而密之,故能成布帛。

緞織圖。上下爲經,左右爲緯,一經在十六緯之上,是謂綾也。

凡織布帛,其縷有經、緯。《玉篇》曰:「經緯,以成繒帛也。」其上下者,經也。以杼持,左右引之,緯也。

織具,也。《集韻》曰:「機以轉軸,杼以持緯。」

要略

 
織人也。

織者,執縷而排于機上,謂之經。引而出,有軸受之,又以杼持縷。機、杼皆備,可以織矣。

初,分經爲上、下,其所以別者,織樣也。縮、紬、緞、絹、綵、綾、羅、紈,其分皆異。是故分經者,織之要領也。

經既分,引杼于上下之間,是爲緯。而必以金擊之。不擊,緯疏矣。緯疏,則不能成布。乃至緯密,可以成布矣。

周而復始,其織也密,是爲布、帛也。凡織皆以此三法,唯其施力者異也。古人以人力織,緩也。今人以驅機杼,急也,彈指可得布。

以一色之縷織,其布色也一。以五彩之縷織,其布色也彩,謂之綵。法蘭西有匠曰雅卡爾,作智慧織機,人與之穴片,自可織綵。今日市賈之綵,則略皆出雅卡爾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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