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校尉
司隶校尉是中国西汉、东汉、和西晋等朝代中的一个監察官職,其职责原本在于监督朝内的大臣與皇亲国戚,以及京都附近的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风、河東、河南、河内和弘農等七个郡的官员。司隸校尉的職權範圍與刺史相似,但是刺史是监督地方上的官员,而司隶校尉是监督中央的官员,因此在地位上高於刺史。
东汉时,司隶校尉部成为正式行政区,治所在首都雒陽,管辖范围包括今天的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山西南部和陕西渭河平原,是东汉十三州之一,曹魏後改称司州。西晋沿用,仍治都城洛阳。
漢靈帝時,改刺史為州牧,州牧成為一級地方行政長官,職權在郡太守之上,掌握一州軍政大權,同時司隸校尉也成為中央地區的警備司令和民政長官,影響力比以往更加顯著,与朝内的尚书令、御史中丞等具有一样的地位。
东晋由於失去華北領土,废除了司隶校尉这个职位。
北周有司隸下大夫,掌管奴隸及徒刑者,負責捕盜賊、囚禁之事,是大司寇的屬官[1](北周仿照古代司寇之職設立大司寇,掌管刑罰)。
隋煬帝置司隸臺,有司隸大夫一人,負責巡察。薛道衡任此職。司隸大夫下屬別駕二人,巡查畿內,一人按察東都(洛陽),一人按察京師(大興)。後又罷司隸臺;裴蘊任御史大夫時,為加強自己的權力,讓虞世基上奏,罷免了司隸、刺史及以下官屬,只留司隸從事之名,不常設,只是臨時選京官中清正廉明者「權攝」(代理)此職。[2]
隋以後徹底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