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誌學,字面意義為「地區的記述」,亦稱地方志或方志學。其範圍約可包括縣志、省志、區域志、一統志、遊記、外國誌等等。自19世紀現代科學的地理學發展後,地誌學漸被「區域地理學」所代替[1]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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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洪文,地誌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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