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嬪安氏
昌嬪安氏(韓語:창빈안씨,1499年—1549年農曆十月十八日),朝鮮王朝中宗的後宮嬪御,父親為七品迪順副尉安坦大,母親為黃氏。
安氏於中宗二年(1507年)九歲(虛歲)入宮當宮女,被選入服侍中宗生母貞顯王后(慈順大妃),中宗十三年(1518年)受中宗寵幸,中宗十五年封為尚宮。
安氏1521年生下第一子永陽君李岠,1526年生下靜愼翁主李善環。1529年,安氏被封為從四品淑媛,在昌德宮受封淑媛牒紙。1530年生德興君李岹(後來的德興大院君)。1540年,安氏晉從三品淑容。中宗三十九年(1544年)中宗駕崩,安氏遵循三年守喪後,依照慣例應出宮,但是文定王后卻允准其仍住在宮中。
1547年,安氏回私宅,突然生重病,於明宗四年去世,其孫宣祖於宣祖十年(1577年)農曆三月二十四日追尊祖母安氏為正一品嬪位,賜封號昌,為昌嬪。[1]。
子女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註解
编辑- ^ 宣祖 11卷, 10年(1577 丁丑 / 명 만력(萬曆) 5年) 3月 24日(辛亥)
○辛亥/傳曰:“安昭容追封爲嬪,鄭世虎贈領議政。宗廟將行親祭,諸事預備可也。”傳于三公曰:“河原、河陵、安滉,皆予之至親,河原、河陵皆陞正一品,安滉欲拜堂上職,何如?且大院君奉祀之人官爵,豈可四代而止?旣依宋家故事,而定之,則當依嗣濮王世襲之例,官爵酌定爲當。且永陽君無子,安昭容神主,不可使繼後之子奉祀。欲移于家廟祭之,何如?竝議啓:“三公回啓曰:“河原、河陵陞品無妨。安滉堂上太過,自上,斟酌除職爲當。奉祀人官爵及安昭容奉祀事,事體重大,請令禮官廣議定奪。”傳曰:“依啓。安滉除六品職可也。” - ^ 《璿源錄》
- ^ 《淑容安氏墓碣銘》……男長岠。永陽君。次頤壽。早卒。次岹。德興君。女卽靜愼翁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