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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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輝祖(1730年—1807年),字煥曾,號龍莊,浙江紹興府蕭山縣人。清代乾嘉時期的良吏。
汪輝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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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湖南永州府甯遠縣知縣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蕭山縣 |
字號 | 字煥曾,號龍莊 |
出生 | 雍正八年(1730年) |
逝世 | 嘉慶十二年(1807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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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十一岁时父汪楷客死广东,赖继母王氏、生母徐氏抚养成人,十七岁入县学,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中举,開始赡养生母和继母。二十歲擔任师爷,历佐江浙州县牧令凡十六年,“讲习律令,剖条发蕴,寻绎究竟,轻重之间,不爽铢黍”,“治爰书不设成见,平情静虑,易地而身处,侔境揣形,反覆求间,予以可生之路”[1],精明干炼,博览群书,偵“童养媳非媳”案,时有“事经汪君,必无冤狱”之誉。乾隆四十年(1775年)年中進士,乾隆五十一年官湖南永州府甯遠縣知縣,曾言“親民之治,實惟州縣,州縣而上,皆以整飭州縣之治為治而已。”“州縣一官作孽易,造福亦易”[2]。
汪輝祖同時也是一位史學家,自云“诸史年四十又八,始得内版二十一史及《旧唐书》、《明史》,通二十三种,五六年来佐吏余功,以读史自课”[3],成就颇大,“每谓史才难得,俗学多乖”,乃“考核同异,折衷是非”。[4]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足疾归里,途经宁远时,“民空邑走送境上,老幼泣拥,舆不得行”[5]
嘉慶元年(1796年)臥病,命兒輩著年譜《病榻夢痕錄》,後收入《汪龍莊遺書》。王宗炎曾撰《汪龍莊行狀》。著有《元史本證》、《史姓韻編》、《九史同姓名略》、《二十四史同姓名錄》、《三史同名錄》、《元史證字》、《學治臆說》、《佐治藥言》等[6]。
注釋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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