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军是清朝時存在于西藏地區的陆军,受清朝與西藏噶厦政府领导。

藏軍
國家或地區清朝
軍種陸軍
參與戰役廓爾喀之役
森巴戰爭
隆吐山戰役
木龍年戰爭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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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7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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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兵的盔甲

衛藏原來没有正规军队,有事临时征调,[1]不仅缺乏作战能力,并且骚扰人民,为害很大。準噶爾被逐出西藏後,頗羅鼐於拉薩北郊興建了扎什營城,裝備操練了由騎兵1萬人、步兵1.5萬人組成的藏軍。自此,西藏有了一支乘騎、兵械較齊備,且訓練有素的職業常備軍,於西藏通往準噶爾部各條道路上「嚴設卡倫,準噶爾自是不敢窺藏」。此部隊不駐在拉薩附近,因此沒有參與1750年珠爾默特那木札勒之亂。《西藏善後章程》雖未解散此部隊,但改組後的噶廈並不如頗羅鼐支持它,因此戰力下降,在後來廓爾喀入侵時表露無遺。[2][3]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两次廓尔喀人入侵,藏军都是一触即溃。

1793-18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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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57年(1792年),福康安率清军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人福康安给乾隆的奏章中评论藏军:

卫藏地方久涵圣泽,人不知兵,番民习俗唯知诵经奉佛,于军旅之事平日并不讲求。及廓尔喀两次滋事,藏内番兵乘间即逃,遇敌即退,不能守御出力,固由番兵等怯懦性成,亦因平日练兵无道,毫无法制,势难使之振作。

乾隆采纳了福康安的整顿番兵,组建正规藏军的建议,乾隆58年(1793年)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决定在西藏正式编制三千一百六十二名藏军、三千四百五十名清军分驻拉萨、日喀则、江孜、定日。组建的藏军屬於清朝正规军,名义上享受清政府财政全额支付,兵员定额,升迁制度,粮饷待遇必须按照清制定律。但实际上所有军费支出都由噶厦负担。

“这次呈请大皇帝批准,成立三千名正规军队:后藏各驻一千名,江孜驻五百名,定日驻五百名,以上兵员由各主要地区征调,每五百名兵员委一代本管理。”

福康安组建的代本军,一半的军人使用火枪,30%使用弓箭,20%使用刀矛、藤牌,并配备了十四门新式武器“劈山大炮”。

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間,英国鼓動锡克王国所属查谟土邦的大君古拉卜·辛格於1841年派遣著名的多格拉人(《清实录》卷370称“森巴夷番”)将领左拉瓦爾·辛格(《清实录》称“倭色尔”),在征服了巴尔蒂斯坦后不撤回克什米尔,而是留在了1834年就已征服的拉达克,率领部属5000人及数千巴尔蒂人达拉克人侵入西藏,企图征服拉萨。在占领了达坝、噶尔、杂仁等地营寨后,深入藏境12站,1700多华里。噶厦派遣外藏军队1000余人、拉萨及附近士兵300人、民兵1000余人迎战,另有援军500人,藏营所存劈山大炮前运以资攻剿。1841年12月10日在海拔4500米处的一个平原与谢脱拉(Shatra)(《清史稿》卷525称“戴琫”领兵,噶布伦尔等四面夹攻)率领的藏军决战,12月12日全军覆灭,左拉瓦爾·辛格右肩中弹,被藏军长矛刺入胸膛阵亡,仅有25人逃回克什米尔报告这一结局。836名俘虏在拉萨受到了噶厦的良好对待。

1841年11月中旬,由大金川千总阿木穰和瓦寺土舍索诺木文茂、瓦寺土司守备哈克里率领的近千名藏兵,从阿坝出征江浙参加第一次鸦片战争魏源在《圣武记》中赞“金川兵一可当十”,骁勇善战,善用鸟枪,击人于百步之外,命中率高。 1842年3月10日四更时分,中国军队攻打英军据守的宁波府城的战斗打响。阿木穰率领四百藏兵为先锋,冲击西门。阿木穰和一百多名藏族士兵在巷战中陣亡。

史学家夏燮在《中西纪事》中说:“四川土司一军首入郡中,其死事尤为惨烈。”[5]3月15日,英军猛攻大宝山营地,镇海总兵朱贵、瓦寺土司守备哈克里等阵亡。慈城群众为纪念抗英烈士,于1843年捐资在大宝山西簏建起一座祠堂,称高节祠,祠中树立武显朱将军庙碑。庙碑和《慈溪县志》记载:“绅士议为大金川土司阿木穰、瓦寺土司喀克哩先于攻复郡城阵亡,忠义气合,可以附祀。”

1846-19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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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年(道光26年),驻藏大臣琦善改旧制为汉藏分理,駐藏清軍仍由驻藏大臣管辖,但是藏军6个代本3000名士兵改由噶厦政府直接管辖,負責地方治安,清庭事實上放棄了對藏军的管理權。[6]

1888年1月下旬,英国军队从藏锡边境向隆吐山集结。二月,英军和藏军发生零星交火。至3月底,英军损失了百余士兵和1名军官。英军调来大炮等重武器,用密集的炮火逼退藏军,长驱直入,纳塘很快也失守。5月22日,3000多名藏军向盘踞在纳塘的英军营地发动偷袭。清政府驻藏帮办大臣升泰認為隆吐山屬於锡金,要求藏军停止对阵英军。9月英军发动了捻那、都纳之战。升泰同英国人议和,签订了《中英藏印条约》。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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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军編制的最大單位稱为“玛噶”,字意为“兵营”、“营房”,相当于团。“玛噶”最大者1500人,稍大者1000人,多数为500人。开始只有十个团,按藏文三十个字母的顺序,藏军各部分别称为:

  1. 噶当玛噶—第一团
  2. 卡当玛噶—第二团
  3. 喀当玛噶—第三团
  4. 咬当玛噶—第四团
  5. 贾当玛噶—第五团
  6. 恰当玛噶—第六团
  7. 甲当玛噶—第七团
  8. 惹当玛噶—第八团
  9. 打当玛噶—第九团
  10. 地当玛噶—第十团

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规定了藏军的编制:[7][8]

  1. 每一「代本」(mda' dpon,也音譯為「戴琫」或「代奔」)管一「瑪噶」500名兵,相当于团长。「代本」意为掌箭官或弓箭长,每一代本以下设兩名「如本」。代本的官衔品级,此前均为世袭制。福康安建议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挑选年轻有为者充任,并发给执照,四品官。[9][10]
  2. 每一「如本」管一「如喀」(藏意为队伍,营)250名兵,每一如本以下设兩名「甲本」。「如本」意为部队长(相当于营长)。
  3. 每一「甲本」管125名兵,每一甲本以下设五名定本。甲校(藏意为百人单位),长官为甲本—藏意为百伕长(相当于连长)。
  4. 每一定本管25名兵。定校、协敖(藏意为小单位),长官为定本—藏意为分队长(相当于排长)
  5. 九校(藏意为十人单位),长官为九本—藏意为十伕长(相当于班长)
  6. 阿校(藏意为五人单位),长官为阿本—藏意为五伕长(相当于小组长)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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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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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ichael Fredholm. The Impact of Manchu Institutions on Tibetan Military Reform (PDF). 6th Nordic Tibet Conference. Stockholm: 10頁. 2007-05-05 [2017-11-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11-10). (英文)
  2. ^ 曾國慶. 論頗羅鼐文韜武略. 西藏研究. No. 第一期. 2004年 [2019-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3). 
  3. ^ Gray Tuttle; Kurtis R. Schaeffer. The Tibetan History Reader.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9 April 2013: 399–400頁 [2019-04-18]. ISBN 978-0-231-51354-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3). 
  4. ^ John Elliot Bingham. Narrative of the Expedition to China: From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War to Its Termination in 1842; with Sketches of 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Singular and Hitherto Almost Unknown Country. H. Colburn. 1843年: 294頁. 
  5. ^ 夏燮. 卷之二十四下·海疆殉难記下·宁鎮阵亡. 《中西纪事》(十一). : 二頁. 
  6. ^ 周伟洲. 驻藏大臣琦善改订西藏章程考 (PDF).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09年3月, 第19卷 (第1期): 23頁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6-15). 
  7. ^ 淸朝治藏行政法规. 五洲传播. 1999: 16–17頁. ISBN 978-7-80113-566-7. 
  8. ^ 张田勘:中国藏军的前世今生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9. ^ 朱麗雙. 民國政府的西藏專使(1912–1949).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2016-06-01: 464頁 [2019-04-18]. ISBN 978-962-996-7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10. ^ 贺旭志; 贺世庆. 代本. 中国历代职官词典.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2019-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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