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部七 太平御覽
卷八百五十.飲食部八
飲食部九 

《周禮》曰:黃帝始蒸谷為飯。

又《天官·食醫》曰:食齊視春時。飯宜溫也。

《禮記》曰:飯:目諸飯也。黍、稷、稻、粱、白黍、黃粱、胥、焦。熟獲曰胥,生獲曰焦。黍,黃黍也。

又曰:文王有疾,武王不脫冠帶而養,言常在側。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欲知氣力箴藥所勝。

又曰:燕,侍食於君子,則先飯而後已。所以勸也。毋放飯,毋流啜。小飯而亟之,亟,疾也。備噦噎若見問也。數噍毋為口容。口容,弄口。

《論語》曰:子曰:「飯蔬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

《爾雅》曰:飠賁、餾、稔也。今呼{脩食}飯為飠賁,熟為餾。稔,或作飪也。飠賁,音甫云切。餾,力又切。{脩食},音脩。食飠賁謂之飠曷,飯穢臭。博者謂之爛。爛,飯相著也。米者謂之檗。」飯中有未熟者。

《春秋運斗樞》曰:粟五變而以陽化,生為苗,秀為禾,三變而祭謂之粟,四變入臼,米出甲,五變而蒸飯可食。

《說文》曰:飠賁,{脩食}飯也。餾,飯氣蒸也。飠贊,音贊。以羹澆飯也。飠歲,一月切。飯傷熟也。壹,一煎切。飯傷溼也。

《釋名》曰:飯,分也,使其粒各自分也。飯而暴之也。

史記》曰:廉頗之奔魏也,魏不能用。而趙數困於秦,趙人思復得廉頗,廉頗亦思復為趙用。趙王因使使魏,視頗尚可用不。郭開怨頗,不欲令還,多與使者金,令毀之。使者視頗,為之一飯一斗米,十斤肉,被甲上馬,以示可用。使者還報曰:「廉將軍雖老,尚善飯,然與臣少頃,三遺屎矣。」王以為老,遂不召。

又曰:孟嘗君待客夜食,有人蔽火光。客怒,以為飯不等,輟食辭去。孟嘗君起,自持其飯比之,客慚自刎。

漢書》曰:公孫弘為丞相,食脫粟之飯。

又曰:王莽使中黃門王葉領長安。莽聞城中飢饉,以問葉,葉取市所賣粱飯肉羹持入,視莽曰:「民食咸如此。」莽信之。

《續漢書》曰:羊陟拜河南尹,常食幹飯。

《後漢書》曰:王郎起,光武至南宮,遇大風雨,引車入道傍空舍。馮異抱薪,鄧禹爇火,光武對竈燎衣,異進麥飯兔肩。

謝丞《後漢書》曰:左雄為冀州刺史,長食飯。司馬苞為太尉,常食漉飯。李固為太尉,常食麥飯。王暢為南陽太守,作飯鹽豉菜茹。羊茂為東郡太守,常食飯。胡劭為淮南太守,使鈐下閣外炊曝,作飯。

《漢舊儀》曰:齊法:二人施案,陳三十六肉,食九谷飯。

《魏書》曰:卞太后左右食菜粟飯。

《魏略》曰:王朗會稽敗,太祖盛會啁之,曰:「不能效君昔在會稽折粳米飯。」朗曰:「宜適難值,如朗者未可折而折,明公今日可折而不折也。」

《吳書》曰:袁朮在壽春,百姓飢窮,以桑椹、蝗蟲為幹飯。又曰:是儀服不精細,食不重膳,家無儲蓄。孫權聞之,幸儀舍,求視蔬飯,親嘗之,嘆息,即增俸賜。

《晉書》曰:石崇家稻米飯在地,經宿皆化為螺,時人以為族滅之應。

又曰:衛瓘家人炊飯,墮地盡化為螺,歲余而及禍也。

又曰:殷仲堪自在荊州,連年水旱,百姓飢饉。仲堪食常五碗,槃余肴飯粒落席間,輒拾以啖之。雖欲率物,亦緣其性真素也。

《宋書》曰:衡陽王義季都督荊州,嘗大蒐於郊。有野老帶苫而耕,命左右斥之。老人擁耒對曰:「昔有楚子槃游,受譏令尹。今陽和扇氣,播厥之始,一日不作,人失其時。大王馳騁為樂,驅斥老夫,非勸農之意!」義季止馬曰:「此賢者也。」命賜之食,老人曰:「吁!願大王均其賜也。苟不奪人時,則一時皆享王賜,老人不偏其私矣。斯飯也,弗敢當。」問其名,不言而退。

《南史》曰:宋初,吳郡人陳遺少為郡吏,母好食鐺底飯。遺在役,恆帶一囊,每煮食,輒錄其焦以飴母。後孫息亂,聚得數斗,恆帶自隨。及敗逃竄,多有餓死,遺因此得活。母晝夜泣涕,目為失明,耳無所聞。遺還入戶,再拜號咽,母豁然即明。

《梁書》曰:謝蘭五歲時父亡,未食。乳媼欲令飯,蘭終不進。舅阮孝緒聞之,嘆曰:「此兒在家則曾子之流,事君則藺生之匹。」因名曰藺。稍授以經史,過目便能諷誦。孝緒每曰:「吾家陽元也!」袁淑字陽元。

又曰:齊荀兒之役,臨汝侯嘲羅研之曰:「卿蜀人,樂禍貪亂,一至於此。」對曰:「蜀中積弊,實非一朝。百家為村,不過數家有食,窮迫之人,十有八九,縛束之使,旬有二三。貪亂樂禍,無足多怪。若令家畜五母之雞、一母之豕,床上有百錢布被,甑中有數升麥飯,雖蘇、張巧說於前,韓、白按劍於後,將不能使一夫為盜,況貪亂乎?」

又曰:魚弘為湘東王鎮西司馬,述職西上,道中乏食,緣路釆麥米飯給所部。弘度之所後,人覓一麥不得。又於窮洲之上,捕得數百獼猴以為脯,以供酒食。

又曰:傅代劉玄明為山陰令,問玄明曰:「願以舊政告新令尹。」答曰:「我有奇朮,卿家譜所不載,臨別當相示。」既而曰:「作縣惟日食一升飯,而莫飲酒,此第一策也。」 又曰:裴元禮為西豫州刺史,母憂居喪,惟食麥飯。

又曰:沈眾永定二年兼兵部尚書,監起太極殿,恆衣布袍芒ハ,以麻繩為帶,又囊麥飯飠半以啖之。朝士咸共誚其所為。

《陳書》曰:孔奐為武康令。武帝克日決戰,乃令奐多營麥飯,以荷葉裹之。一宿之間,得數萬裹,軍人食訖,盡棄其餘。

崔鴻《前秦錄》曰:符堅以乞活夏點為左鎮郎,胡人護磨那為右鎮郎,奄人申香為拂蓋郎。點等身長一丈八尺,并多力善射,三人每食飯一石、肉三十斤。

《後魏書》曰:楊播兄弟雍睦。播每出,或日斜不至,不先飯。待還然後食。

又曰:盧義僖為都官尚書,性清儉,不營財利。雖居顯位,每至困乏,麥飯蔬食,然亦甘之也。

又曰:闞因甚貧弊,不免飢寒。性能多食,一飯至三斗乃飽。卒無後。

《唐書》曰:太宗謂侍臣曰:「朕自皇太子立也,遇物必誨。見其將飯,告稼穡艱難,不奪農時,乃可常有。」

又曰:蔣氵允,乾元後授陸渾、、咸陽、高陵四令。當軍旋之後,瘡痍未平,氵允竭心撫勞,所至安輯。副元帥郭子儀每統兵由其縣,必戒吏曰:「蔣令清嚴,干辦供億固當有素,士眾得蔬飯見饋則已,無撓清政!」其為時人所知如此。

《墨子·守備》曰:飯,人二升,以備陰雨。

《晏子春秋》曰:晏子相齊,食脫粟之飯。

《尹文子》曰:晉國俗奢,文公儉以矯之,因食脫粟之飯。

《莊子》曰:子輿與子桑友,而霖雨十日,子輿曰:「子桑殆病矣。」裹飯而往食之。

又曰:宋釒開、尹文,其為人太多,其自為太少,日請置五升之飯足矣。斯明自為之大少也。

《列子》曰:楚靈王好細腰,宮中皆以三飯為節。期年有黎黑之色。

《孟子》曰:齊人有一妻一妾,其良人出行,則厭酒肉而後返,欺其妻云:「富貴人共飲食也。」其後妻向其所之,乃就郊外乞人祭飯。

《韓子》曰:堯食糲蒸之飯。

又曰:孫叔敖為令尹,糲飯菜羹,枯魚之膳。

又曰:嬰兒之相與戲,以塵為飯,以水為飲,以泥為羹,以木為胾。

《淮南子》曰:為客治飯,而自食藜藿,名尊於實。仁義之名重於治飯之實也。

《六韜》曰:堯王天下,滋味重累弗食;溫飯暖羹,不酸餒不易。

《家語》曰:孔子厄於陳、蔡,從者七日不食飯。子貢以所齎貨竊犯圍出,告糴於野人,得米一石焉。顏回、仲由炊之於壞屋之下,有塵埃墮飯中,顏回取而食之。

《呂氏春秋》曰:飯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陽山之穄、南海之稻。

《吳越春秋》曰:勾踐載飯與羹,以游國中。行子戲之遇孤,孤即脯而啜之。

《神異經》曰:東南有人名黃父,以鬼為飯,以霧為漿。

《說苑》曰:呂望行年五十,賣飯棘津。

《論衡》曰:鼠涉飯中,捐而不食。

《風俗通》曰:俗說:「不大餓,不在車飯。」謂正得一車飯,不復活也。或曰:「輔車上飯,小小不足濟也。」案,吳郡名酒杯為{楊皿},音一章。言大餓人得一{楊皿}飯,無所益也。「寧相六,不守熟。」案,蒸飯更泥謂之餾,音與「六」相似也。

《潛夫論》曰:夫粱飯食肉,有好於面目,不若糲粢藜蒸之可食於口也。

《物理論》曰:忿爨之未熟,復甑而棄之,所害亦多矣。

《西京雜記》曰:公孫弘起家徒步為丞相,故人齊賀從之,弘食以脫粟,復以布被。賀怨曰:「何用故人富貴乎?脫粟布被,我自有之!」弘大慚。賀乃告人曰:「公孫弘內服貂蟬,外衣麻,內廚五鼎,外膳二肴,豈可以示天下哉?」於是朝廷自此疑矯焉。弘聞之,嘆曰:「寧逢惡賓,不逢故人。」

《風土記》曰:精淅米,十取七八,淅使青,蒸而飯色乃紫紺,於東流水飯食,而洗除不祥。

《通俗文》曰:飯臭曰壹,沙入飯曰糝。

《錄異傳》曰:袁公路年十八,常飯乳食蜜飯。

《異苑》曰:衛士度,苦行居士也。其母常誦經,曾出自齋,空中下大缽,滿中香飯。母分賦齊人,皆七日不飢。

《禰衡別傳》曰:劉表嘗作上事,極以為快。衡見之,便滅敗投地,曰:「作此筆者,為食飯不?」

《孟宗別傳》曰:宗為光祿勛,大會,醉,吐麥飯。察者以聞,詔問食麥飯意,宗答:「臣家足,有米麥飯,直愚臣所安,是以食之。」

孔衍《在窮記》曰:彭城王送橡飯十斛。

《安成記》曰:安成郡毛亭二十里,田疇膏腴,厥稻馨香,飯若疑脂。

《四王起事》曰:惠帝還洛陽,路中作飲食,宮人有持升余米飯者,澆以供至尊。

《世說》曰:荀公曾在武帝坐上食筍,進飯曰:「此是勞薪炊也。」帝密遣問外,云實是故車腳。

《時鏡新書》曰:歲暮,家家具有肴蔌,謂為宿歲之儲,以入新年也。相聚酣歌,名為送歲。留宿飯,至新年十二,則棄於街衢,以為去故取新,除貧取富,陶朱公、倚頓,此事無輟。又留此飯,須驚蟄雷鳴,擲之屋上,令雷聲遠。

焦贛《易林》曰:南箕無舌,飯多沙糖。

《離騷》曰:精瓊靡以為飯。精鑿玉屑以為飯也。

宋玉《風賦》曰:主人之女,為臣炊雕胡之飯。

潘尼《釣賦》曰:紅曲之飯,糅以菰粱。五味道洽,余氣芬芳。

枚乘《七發》曰:楚苗之食,安胡之飯,摶之不解,一啜而散。

桓麟《七說》曰:香箕為飯,雜以粳菰,散如細氐,摶似凝膚。

應璩《薪詩》曰:竈下炊牛矢,甑中莊豆飯。

孫子楚《祀介子推祝文》曰:棗飯一槃。

王粲《七釋》曰:西旅游梁,御宿素祭。瓜州紅麴,參糅相半。軟滑膏潤,入口流散。

傅選《七誨》曰:孟冬香亢,上秋膏粱,雕胡菰子,丹貝東牆,濡潤細滑,流澤芬芳。

《釋名》曰:飧,散也。投飯於水中,各散也。《通俗文》曰:水澆飯曰飧。音孫。

《春秋左氏傳》曰:晉公子重耳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薄而觀之。薄,迫也。駢脅,合干。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若遂以為傅相。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早自貳焉?」自貳,自別異於曹。乃饋槃飧,置璧焉。臣無境外之交,故用槃載璧飧中,不欲令人見也。公子受飧反璧。

又曰: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飧從,徑餒而不食,遂使處原。」

《韓子》曰:晉文出亡,箕鄭挈壺飧而從。迷失道,與公相失,飢而道泣,弗敢食。及公反國克原,而使為原之守,曰:「夫經飢餒之患,而必全壺飧,是將不以原畔也。」渾軒聞而非之曰:「以不動壺飧之故,怙其不以原畔,不亦無朮乎?」夫明主不恃其不我畔,恃吾不可畔也,不恃其不我欺,恃吾不可欺也。」

《戰國策》曰:中山吾走,有二人隨其後,曰:「臣父嘗戲,君下壺飧哺臣父,故來死君也。」

《國語》曰:越王召范蠡而問焉,曰:「諺有之諺,俗之善語。曰:觥飯不及壺飧。」觥,大也。大飯,盛饌也。盛饌未具,不徙以虛待之,不及壺飧之救飢疾也。己欲滅吳,取快意得之而已,不能待有餘力。

又曰:敵國賓至,關尹以告,膳宰致飧,熟食曰飧。廩人獻餼。

沈約《宋書》曰:文帝為王玄謨作四時詩,曰:粟飧充夏餐。

顧和《與蔡謨書》曰:夏侯家言:「食漿酪飧,猶勝於羹飯耳。」

《釋名》曰:黍,汝也,相黏汝也。

《禮記·曲禮上》曰:飯黍無以箸。

又《曲禮下》曰:祭宗廟,黍曰薌合。

《論語·微子》曰:文人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

《家語》曰:孔子侍坐於哀公,賜之桃與黍。孔子先食黍,而後食桃,左右皆掩口而笑。公曰:「黍者所以雪桃,非為食之也。」孔子對曰:「丘知之矣。夫黍者,五谷之長也,郊祀宗廟以為上盛;果屬有六,而桃不與焉,為其下,祭祀不登郊廟。丘聞之也,君子以賤雪貴,不聞以貴雪賤。今以五谷之長雪果之下者,是從上雪下也,臣以為妨於教,害於義,故不敢。」公曰:「善。」

謝承《後漢書》曰:范式與張元伯為友,春別京師,以秋為期。至九月十五,殺雞為黍,言未絕,而巨卿至。

《魏略》曰:沐并,字德信,名有志介。嘗過姊,姊為殺雞為黍而不留。

《北齊書》曰:李士謙自以少孤,未嘗飲酒食肉,口無殺害之言。親賓至,輒陳樽俎,對之危坐,終日不倦。李氏宗族豪盛,每春秋二社,必高會極宴,無不沉醉喧亂。嘗集士謙所,盛饌盈前,而先為設黍,謂群從曰:「孔子稱黍為五谷之長,荀卿亦云食先黍稷。古人所尚,寧可違乎?」少長肅然,無敢弛惰,退而相謂曰:「既見君子,方覺吾徒之不德也。」

又曰:盧道虔為尚書,會同僚於草屋下,設雞黍之膳,談者以為高。

《幽明錄》曰:漢武帝與近臣宴於未央殿,啖黍霍也。

《襄陽記》曰:司馬德操嘗造龐德公,值其渡沔上先人墓,徑入上堂,呼德公妻子使速作黍。

《禰衡別傳》曰:黃祖在蒙沖舟賓客,作黍霍,衡得便自飽食,不顧左右,復摶弄以戲。

《竹林七賢論》曰:阮咸兄子簡亦曠達,自居大喪,行遇大雪寒凍,遂詣浚儀令,令為他賓設黍霍,簡又食之,以致清議,廢頓三十年。

《孟子》曰: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肉黍稻者而奪之。有一童子,以黍肉餉,又殺而奪之。

《淮南萬畢朮》曰:取冢墓黍啖兒,不思母。取新冢前祠黍用啖兒,則不思母也。

《風俗通》曰:今宴飲大會,皆先黍霍。

盧諶《祭法》曰:祠用白黍、黃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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