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讯】

中華民國行政院當地時間中午宣佈:臺南市縣通過合併改制直轄市案。連同上週確定升格的臺北縣、臺中市縣及高雄市縣,明年起臺灣地圖出現5個直轄市。

此次升格原因可溯至馬英九於總統選舉期間提出的三都十五縣構想。為兌現政見,其當選後推動地方制度法修正,賦與地方縣市政府經議會同意後有權申請升格,再由中央做最後定奪。

由於中華民國規定直轄市人口需達125萬以上,符合的臺北縣、桃園縣、彰化縣在會議通過後即送件內政部。人口不符者則以「合併升格」方式達成,如臺中縣與臺中市、雲林縣與嘉義縣、臺南縣與臺南市等;較為特別者為高雄縣,雖然相鄰的高雄市已為直轄市,仍由合併方式申請升格。

首波審查於6月23日進行,在學界及官方組成的審查委員開會後確定臺北縣、臺中市縣及高雄市縣升格,其餘淘汰。特別的是臺南市縣以歷史文化優勢獲得部份委員發言表達支持,後送至行政院再次審議。同月29日再召開的會議中,行政院認為臺南市縣「為南部地區的產、學、研科技重鎮。未來合併改制後,將可作為雲嘉南地區的核心都市」等理由,宣佈通過。

預定升格之市縣,其首長及議員之任期將順延2010年以與既有直轄市選舉同步,而既有縣之下的鄉鎮市選舉則不再進行。其他包括門牌及身份證換發、道路或行政區整併及重新命名亦將緊接進行;而初審未過的桃園縣由於人口196萬,可望在幾年內援用地方制度法,取得人口200萬以上的「準直轄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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