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

設計,啟動和運營新業務的過程

创业(英語:entrepreneurship)指开创新事业。近几年最常见形式是开创新商业(俗称创业公司)。尽管如此,这术语已被扩展到在社会和政治上的企业家活动。当企业家精神用来描述在公司或大型公司组织内部的活动[註 1],就称“新創事業”(intrapreneurship)[1]

根据全球企业家监测的企业家学者和创建者Paul Reynolds所述:“到目前,在美国所有工作的人在他们退休时,其中半数人可能有过一到多年自我雇佣的时段;四分之一人很可能从事于自我雇佣超过六年之久。在美国工人的职业规划中,开创一份新事业是很司空见惯的。”[2]

國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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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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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的新創企業統計中,大部分的新創事業度不過四年的風險期,據數據統計2017年度有150家新創企業倒閉。[3]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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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新事業的常見方式分別有生意買賣及連鎖加盟,有部份香港人會透過生意轉讓顧問[4]及特許加盟顧問尋找創業意見。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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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英文 enterprise 除可解作企業、公司,也有進取、冒險之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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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cott Andrew Shane. A General Theory of Entrepreneurship: the Individual-Opportunity Nexus.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2003. ISBN 1843769964. 
  2. ^ Paul D. Reynolds. Entrepreneur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Future Is Now. Springer. 2010. ISBN 1441942750. 
  3. ^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創企業難捱過4年圖╱本報資料照片 2017年10月15日 04:10 工商時報 賴瑩綺
  4. ^ 香港創業顧問服務有限公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20年9月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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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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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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