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質梵語प्रकृतिprakṛti巴利語pakati),古印度哲學術語,最早起源於數論派二元論哲學[1],被認為是獨立於神我的另一實體,開展萬物,有萬物本源的意思。

佛教也採用了這個術語,但含義不同,認為其含義為事物的之本質,譯為本性,並將它視為是自性的同義詞。

概論

编辑

薄伽梵歌》中,以原質(prakṛti)和原人為推動世界的第一因、最初因[2]。在印度教中,吠檀多主義佔主導地位,本性(prakṛti)被認為是宇宙存在與運作的智慧本質。

各宗派說法

编辑

在數論派与瑜伽哲学文献中,它与原人(精神、意识)形成对比,原質指的是“物质世界:自然、物质,身心特征:体质、情绪、性情”。克努特·雅各布森書面挪威語Knut A. Jacobsen认为,在數論派的二元論中,原人是纯粹意识的根源,而原質是物质的根源,原人是每一个有生命存在的有意识的见证,而原質是显化的世界。

在印度宇宙学中,原質作为阴性存在,是至高梵人格化的意志与能量,而在莎克蒂教中,女神的存在既是梵又是原质。

在数论瑜伽文献中,原質是宇宙之中进化与改变的机能。它在《博伽梵歌》中被描述为“原初动力”。[3]它是宇宙的本质成分,是所有造物活动的基础。[4]

原質与印度教文献中的摩耶概念密切相关。[5]

在耆那教中,原質被用在业力理论中,被认为是一种“覆盖灵魂(jiva)并阻止灵魂解放的物质形式”。[6]

根据數論派和博伽梵歌,原質有三特质,称为Rajas(创造)、Sattva(维持)和tamas(毁灭)。

  • Sattva包含善性、光明、和谐的性质[7]
  • Rajas与能量、活动、激情的概念有关。取决于使用方式,它既可以支持也可以阻碍灵魂的进化。[8]
  • Tamas与惰性、黑暗、迟钝有关。处于惰性、黑暗中的灵魂更难以得到解放。[9]

數論派

编辑

數論派立二十五諦,以本性作為第一諦,稱為自性諦[10]。又稱原質、冥性、冥諦、冥態(梵tamas)、勝因(梵pradhāna)、勝性[11]。本性為神我所受用[12],能生中間二十三諦(覺、我慢、五知根、心根、五作根、五唯、五大)[13],為世間一切變化的根本原因,也是一切現象生成的原因[14]

自在黑數論頌》第二十一頌記載[15]

佛教

编辑

本性在佛教中的起源甚早,在《阿含經》中就有使用。在部派佛教阿毘達摩論藏中,它與自性(svabhāva)通常被認為是同義字,在一般語句中可以互換使用。但是在談到心性本淨自性清淨心時,只會使用本性(prakṛti)清淨。《大毘婆沙論》將《小空經》所說行空解釋為本性空[17],並列入十空。

大乘佛教稱諸法本性為如[18]真如[19],對於如來藏學派,即是如來藏佛性

註釋

编辑
  1. ^ 姚衛群《佛教的“如來藏 ”思想與婆羅門教的“我”》:「婆羅門教哲學中的數論派和瑜伽派是聯繫緊密的兩個派别。它們關於“我”的觀念基本是一致的。在一般的數論派與瑜伽派的典籍中(尤其是在中國古代翻譯的數論派典籍或漢譯佛典對數論派的敘述中),所謂“我”與一般的奧義書及其他婆羅門教派別說的“我”(Ātman)並不相同。數論派与瑜伽派中說的“我”更為流行的漢譯術語是“神我”(Puruṣa),它被認為是一個獨立的精神性實體。這一實體與數論及瑜伽派中論述的另一實體“自性”(Prakṛti)並列存在,對自性轉化出世間事物起某種作用(參見自在黑的《數論頌》21及喬荼波陀相應的註)。 」
  2. ^ 黃寶生譯《薄伽梵歌》:「你要知道原質和原人,兩者都沒有起始,你要知道變化和性質,他們都產生於原質。效果、手段和行動者,原質被說成是原因;痛苦和快樂的感受者,原人被說成是原因。原人居於原質中,感受原質產生的性質,面對性質的執著,是善生和惡生的原因。」
    徐梵澄譯《薄伽梵歌》:「當知自性與神我兮,二皆無始;又當知轉變與功能,皆由自性而起。自性謂之因,是生因果因;神我謂之因,是受苦樂因。神我寓乎自性,享受功能由自性生;而執滯於功能,乃生自善、非善胎之因。」
  3. ^ Charles Johnston. The Bhagavad Gita: Songs of the Master. : 159 footnote 36. 
  4. ^ Maharishi Mahesh Yogi on the Bhagavad-Gita, a New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Chapter 1-6. Penguin Books, 1969, p. 220
  5. ^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rAorcEA7j4QC&pg=PA40&dq=Prakriti++maia&lr=&ei=vdbwSY_oNor0ygTsq_ieCw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receptos de Perfección, Discípulos de Ramakrishna, p 40.
  6. ^ Knut A. Jacobsen. Prakr̥ti in Samkhya-yoga: Material Principle, Religious Experience, Ethical Implications. Peter Lang. 1999: 151–162 [2021-04-24]. ISBN 978-0-8204-3465-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4). 
  7. ^ Eknath Easwaran. The Bhagavad Gita. Nilgiri Press. 2007: 221– [2021-04-24]. ISBN 978-1-58638-023-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4). 
  8. ^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a-Oh_-rK5SQC&pg=PA221&dq=prakriti&lr=&ei=v3_zSdPwI4W-NsqwscEJ&hl=E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Bhagavad Gita, Eknath Easwaran, P.221., 2007.
  9. ^ The Concise Yoga Vāsiṣṭha, Swami Venkatesananda, 1984, p.94
  10. ^ 巫白慧譯解喬荼波陀聖教論》:「按數論哲學,第一範疇“自性”有二解。一解是,自性是“原始物質”,是宇宙的始基——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的產生、存在、變化、消亡的根本原因。另一解是,自性具有“非變異”一面和“變異”一面。前者為“神我”,後者為“自性”。自性有三特徵:喜(純真)、憂(衝動)、闇(癡呆)。自性因神我的出現打擾了自身中三特徵的平衡作用——後二特徵壓倒第一特徵,使自性向神我靠攏,二者因而邏輯地結合起來,形成一種神奇的創造力,創造出精神世界(覺、我慢、五知根、心根、五作根)和物質世界(五唯、五大)。一旦自性的三特徵的作用恢復平衡,這一系列精神現象和物質現象又自動地復歸於自性。」
  11.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自性者,冥性也。今名自性,古名冥性,今亦名勝性。未生大等,但住自分,名為自性。若生大等,便名勝性,用增勝故。」
  12.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彼論云:略為三者:謂變易、自性、我知。……我知者,神我也。……外人問曰:此我知者,作受者耶?答:是受者,三德作故。問:既非作者,用我何為?答曰:為領義故,義之言境,證於境也,我是知者,餘不能知。又從冥性既轉變已,我受用故。」
  13.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彼論云:略為三者:謂變易、自性、我知。變易者,謂中間二十三諦,自性所作,名為變易。」
  14.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問:自性云何能與諸法為生因也?答:三德合故,能生諸諦。
    • 三德者:梵云薩埵,此云有情,亦言勇健,今取勇義;梵云剌闍,此名為微,牛毛塵等,皆名剌闍,亦名塵坌,今取塵義;梵云答摩,此名為闇,鈍闇之闇。三德應名:勇、塵、闇也;
    • 若傍義翻,舊名:染、麁、黑,今云:黃、赤、黑;舊名:喜、憂、闇,今名:貪、嗔、癡;舊名:樂、苦、癡,今言:樂、苦、捨。……
    次第生者:自性本有,無為常住,唯能生他,非從他生。由我起思,受用境界,從自性先生大,大者,增長之義,自性相增故,名為大,或名覺,亦名想、名遍滿、名智、名惠。從大生我執,我執者,自性起用,觀察於我,知我須境,故名我執,初亦名轉異,亦名脂膩。」
  15. ^ 姚衛群編譯《古印度六派哲學經典》,商務印書館,ISBN 7-100-03480-9 / B·524。
  16. ^ 真諦譯《金七十論》:「外曰:自性與人,何因得和合?以偈答曰:『我求見三德,自性為獨存,如跛盲人合,由義生世間。』
    • 我求見三德者,我有如此意,我今當見三德自性故,我與自性合。自性為獨存者,是因苦人,唯有能知見。今當為彼令得獨存,以是義故,自性與我和合。譬如國王與人和合,我應使是人,是人亦與王和合,王應施我生活故,是王、人和合。由義故得成,我、自性和合,義亦如是,我為見故,自性為獨存故。
    • 如跛盲人合者,此中有譬:昔有商侶往優禪尼,為劫所破,各分散走,有一生盲及一生跛,眾人棄擇,盲人漫走,跛者坐看。跛者問言:汝是何人?盲者答言:我是生盲,不識道故,所以漫走。汝復何人?跛者答言:我生跛人,唯能見道,不能走行故,汝今當安我肩上,我能導路,汝負我行。如是二人以共和合,遂至所在。此之和合,由義得成就,至所在,各各相離。如是我者,見自性時,即得解脫。是自性者,亦令我獨存,各相捨離。
    • 由義生世間者,由人為見他,自性為獨存故,因此二義故,得和合。是和合者,能生世間,譬如男女,由兩和合故,得生子。如是,我與自性合,能生於大等。」
  17. ^ 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一時,佛住室羅筏城東鹿母精舍,尊者阿難,來詣佛所,頂禮雙足,而白佛言:我憶一時佛住釋種迷主盧園,親從世尊聞如是義,由我多住空三摩地,乃至廣說,我於是義,善受持不?世尊告曰:汝善受持,如說無異。』……時諸苾芻,聞世尊說由我多住空三摩地,便疑此是佛不共定,佛知其意,告阿難言:『若有苾芻,亦欲多住此空定者,當除城邑想,及有情想,起阿練若想,若能如是,與我無異。』……世尊於是,復告阿難:『若餘苾芻,亦欲多住此空定者,當除有情想,及阿練若想,起於地想,若能如是,與我無異。如是有餘苾芻,應除阿練若想,及地想,起空無邊處想。乃至有餘苾芻,應除識無邊處想,及無所有處想,起非想非非想處想,若能如是,與我無異。若復能除無所有處想,及非想非非想處想,乃能究竟多住空想。』……佛告阿難:『如是趣入無上空定,能速盡諸漏,證得無漏無加行解脫。』」
    「問:佛言我多住空三摩地者,多住何空?……評曰:應作是說,住本性空,觀法本性,空、無我故,雖見變壞,而不憂惱。」
  18. ^ 龍樹大智度論》:「諸佛賢聖種種方便說法,破無明等諸煩惱,令眾生還得實性,如本不異,是名為「如」。」
  19. ^ 玄奘成唯識論》:「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于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NODES
Note 1
os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