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墓人員是指在墓園挖掘墓穴的喪葬人員,香港、澳門稱之為仵作佬,台灣稱之為土公仔

维克托·瓦斯涅佐夫《掘墓人》(Grave-digger),1871年

從事掘墓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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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國家對喪葬的職掌均有不同,因此分工也有所差異。

在香港和澳門,仵作佬即是指處理屍體的喪葬工人,他們的工作包括幫死者淨身、穿衣、入殮化妝扛棺、下葬和撿骨,屬於厭惡性行業。[1]

在過去的台灣,土公仔的定義很模糊,它可以泛指殯葬業者、地理師、接體人員、抬棺人員等從事喪葬服務的人員,現在則通常是指墓地建造工人撿骨師[2]

在西方國家,如果是教會所屬的墓葬業務範圍,掘墓會是教堂司事英语Sexton的其中一項傳統工作;而在市政和私人墓園,掘墓人員可能是低薪、非技術和臨時的工人,如果是薪水較高、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的話,他們的職責可能還包括管理墓園、維護環境和接待訪客。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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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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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千仵作 年送四萬人上路, 東周刊, 2011-08-15 [2016-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12) 
  2. ^ 土公仔, 臺灣大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文化部), [2016-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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