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別志
作者:蘇轍 
蘇轍撰。有《詩傳》,已著録。案晁公武《讀書志》載《龍川畧志》六巻,《別志》四巻。稱元符二年夏居循州,杜門閉目,追惟平昔,使其子書之於紙。凡四十事,其秋復紀四十七事。此本《龍川畧志》作十巻,《別志》作八巻,《畧志》凡三十九事,較晁公武所記少一事。《別志》則四十八事,較晁公武所記又多一事。蓋商維濬刻本,離析巻帙,已非其舊。又誤竄《畧志》中一事入《別志》中,並序所稱十巻之文亦維濬所追改也。《畧志》惟首尾兩巻,紀雜事十四條,餘二十五條皆論朝政,蓋是非彼我之見,至謫居時猶不忘也。然惟記眾議之異同,而不似王安石曾布諸日録動輒歸怨於君父。此之所以爲歟。《別志》所述,多耆舊之餘聞。朱子生平以程子之故,追修之舊怨,極不滿於二,而所作《名臣言行録》,引此志幾及其半。則其説信而有徵,亦可以見矣。四庫全書總目·巻一百四十·子部五十·小説家類一

  予居龍川爲略志,志平生之一二,至於所聞於人,則未暇也。然予年將五十起自疏遠,所見朝廷遺老數人而已,如歐陽公永叔、張公安道皆一世偉人,蘇子容、劉貢父博學強識,亦可以名世,予幸獲與之周旋,聽其所請説,後生有不聞者矣。貢父嘗與予對直紫徽閣下,喟然太息曰:「予一二人死,前言往行堙滅不載矣。君苟能記之,尚有傳也。」時予方苦多事,懶於述録,今謫居六年,終日燕坐,欲追考昔日所聞而炎荒無士大夫,莫可問者,年老衰耄,得一忘十,追惟貢父之言,慨然悲之,故復記所聞,爲龍川別志,凡四十七事,四巻,元符二年孟秋二十二日。

巻上

編輯

  周高祖柴後,魏成安人,父曰柴三禮,本後唐莊宗之嬪御也。莊宗沒,明宗遣歸其家,行至河上,父母迓之。會大風雨,止於逆旅。數日,有一丈夫冒雨走過其門,衣弊破裂,不能自庇。後見之驚曰:「此何人耶?」逆旅主人曰:「此馬鋪卒吏郭雀兒者也。」後召與語,異之,謂父母曰:「此貴人,我當嫁之。」父母恚曰:「汝帝左右人,歸當嫁節度使,奈何嫁此乞人?」後曰:「我久在宮中,頗識貴人,此人貴不可言,不可失也。橐中裝分半與父母,我取其半。」父母知不可奪,遂成婚於逆旅中。所謂郭雀兒,則周祖也。後毎資以金帛,使事漢祖,卒爲漢佐命。後父柴三禮既老,夜寐輒不覺,晝起常寡言笑。其家問之,不答。其妻醉之以酒,乃曰:「昨見郭雀兒已作天子。」初,周祖兵征淮南,過宋州。宋州使人勞之於葛驛。先有一男子、一女子,不知所從來,轉客於市,傭力以食。父老憐其願也,醵酒食、衣服,使相配爲夫婦。及周祖至,市人聚觀,女子於衆中呼曰:「此吾父也。」市人驅之去。周祖聞之,使前,問之,信其女也,相持而泣,將攜之以行。女曰:「我已嫁人矣。」復呼其夫視之,曰:「此亦貴人也。」乃俱挈之軍中,奏補供奉官,即張永德也。及周祖入汴,漢末帝以兵圍其第,今皇建院是也,盡誅其家。惟永德與其妻在河陽爲監押,末帝亦命河陽誅之。河陽守呼永德,以勑視之。永德曰:「丈人爲德不成,死未晩也。」河陽守見其神色不少變 [1],以爲然,雖執之於獄,所以餽之甚厚,親問之曰:「君視丈人事得成否?」永德曰:「殆必然。」以柴三禮夢所見爲驗。未幾而捷報至。周祖親戚盡誅,惟永德夫婦遂極富貴。

  張永德事周世宗,爲殿前指揮使,性好道,道士多客其家。嘗有一舉子見之即病,幾年乃愈。永德所以待之既厚,客欲辭去,永德曰:「吾待子不薄,何去之遽也?」曰:「吾有小術,當一試之而去。」試之,其藥能乾水銀爲黃金。永德大驚,欲學之。客曰:「君自有三十年富貴,此術不足學也。」永德留之,不可,曰:「後當見吾於淮上。」及周世宗用兵壽春,永德從之。素善射,閒出射於野,觀者如堵,見一僧,則昔之舉子也。與之歸,宿帳中。夜半,屏人問所以保三十年富貴者,曰:「若見二屬豬人,善事之,則富貴可保也。」旦辭去 [2]。藝祖方以力戰有功,雖功名日盛,而出於側微,鞍馬服用未有以自給,永德稍以家資奉之。藝祖既天姿英特,問其年,復亥生也。永德大喜,傾身事之,凡用物皆有副 [3],須輒以獻,藝祖深德之,而不知其故也。其後太宗當娶符氏後,謀於藝祖曰:「符氏大家,而吾家方貧,無以爲聘,奈何?」藝祖曰:「張太尉與吾善,弟往以情告之。」太宗持書往,永德延之臥內。太宗姿表尤異,問其年,亦亥生也。永德驚喜,傾家助之。太祖既登極,以鄧州 [4]節鉞授永德,許之終身。嘗有人告永德謀反,藝祖曰:「張道人非反者。」即械而送之永德,曰:「爾敢告吾反,膽甚大。」破械,杖而遣之,藝祖聞之喜。及太宗嗣位,寵之不替,遂終於鄧。

  周顯德中 [5],以太祖在殿前點檢,功業日隆,而謙下愈甚,老將大校多歸心者,雖宰相王溥亦陰效誠款。今淮南都園 [6],則溥所獻也。惟范質忠於周室,初無所附。及世宗晏駕,北邊奏契丹入寇。太祖以兵出拒之,行至陳橋,軍變,既入城,韓通 [7]以親衞戰於闕下,敗死。太祖登正陽門望城中,諸軍未有歸者,乃脫甲詣政事堂。時早朝未退而聞亂。質下殿執溥手曰:「倉猝遣將,吾儕之罪也。」爪入溥手,幾血出。溥無語。既入見太祖,質曰:「先帝養太尉如子,今身未冷,奈何如此?」太祖性仁厚,流涕被面。然質知事不可遏,曰:「事已爾,無太倉卒,自古帝王有禪讓之禮,今可行也。」因具陳之,且曰:「太尉既以禮受禪,則事太后當如母,養少主當如子,慎勿負先帝舊恩。」太祖 [8]揮涕許諾,然後率百官成禮。由此太祖深敬重質,仍以爲相者累年。終質之世,太后、少主皆無恙。故太祖、太宗毎言賢相,必以質爲首。

  楚王元佐,太宗之長子,將立爲嗣,堅辭不肯,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廢,故當時以爲狂,而實非狂也。

  景德中,契丹南牧。真宗用寇萊公計,親御六軍渡河,兵始交而斃其貴將。契丹有求和意,朝廷知之,使供奉官曹利用使於兵閒。利用見虜母於軍中與蕃將韓德讓[9] 偶在駞車上,坐利用車下 [10],饋之食,共議和事。利用許之歳遺銀絹三十萬疋兩。利用之行也,面請所遺虜者,上曰:「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及還,上在帷宮,方進食,未之見,使內侍問所遺。利用曰:「此機事,當面奏。」上復使問之,曰:「姑言其略。」利用終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頰。內侍入白:三指加頰,豈非三百萬乎?上失聲曰:「太多!」既而曰:「姑了事亦可耳。」帷宮淺薄 [11],利用具聞其語。既對,上亟問之,利用再三稱罪,曰:「臣許之銀絹過多。」上曰:「幾何?」曰:「三十萬。」上不覺喜甚,由此利用被賞尤厚。然當時朝論皆以三十萬爲過厚,惟宰相畢士安曰:「不如此,虜所願不滿,和事恐不能久。」衆未以爲然也。然自景德至今,將百年,自古漢蕃和好所未常有,畢公之言得之矣。

  契丹既受盟而歸,寇公毎有自矜之色,雖上,亦以自得也。王欽若深患之,一日,從容言於上曰:「此春秋城下之盟也,諸侯猶且恥之,而陛下以爲功,臣竊不取。」真宗愀然不樂曰:「爲之奈何?」欽若度上厭兵,即謬曰:「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刷恥。」上曰:「河朔生靈始免兵革之旤,吾安能爲此?可思其次。」欽若曰:「惟有封禪泰山,可以鎮服海內,誇示夷狄。然自古封禪,當得天瑞希世絶倫之事,然後可爲也。」既而又曰:「天瑞安可必得,前代蓋有以人力爲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奉之,以明示天下,則與天瑞無異矣。」上久之乃可。然王旦方爲相,上心憚之,曰:「王旦得無不可乎?」欽若曰:「臣得以聖意喻旦,宜無不可。」乘閒爲旦言之,旦黽勉而從。然上意猶未決,莫適與籌之者。它日,晩幸祕閣,惟杜鎬方直宿。上驟問之曰:「古所謂河出圖,洛出書,果如何事耶?」鎬老儒,不測上旨,謾應曰:「此聖人以神道設教耳。」其意適與上意會 [12],上由此意決。遂召王旦飲酒於內中,歡甚,賜以樽酒曰:「此酒極佳,歸與妻孥共之。」既歸發之,乃珠子也。由是天書、封禪等事,旦不復異議。時王旦爲相,材有過人者,然至此不能力爭,議者少之。蓋旦爲人類馮道,皆偉然宰相器也。道不幸生於亂世,生死之際不能自立;旦事真宗,言聽諫從,安於勢位,亦不能以正自終,與道何異。

  祥符末,毎有大禮,輒奉天書以行,旦爲天書使,常悒悒不樂。上之初即位,李沆爲相,旦參知政事,沆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 [13],旦以爲細事,不足煩上聽。沆曰:「人主少年,當使知四方艱難,不然,血氣方剛,若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吾老不及見此,此參政他日之憂也。」及旦親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爲,諫則業已同之 [14],欲去則上遇之厚,不忍去,乃歎曰:「李文靖真聖人也。」既寢疾,欲削髮披緇以殮。素善大年 [15],死後諸子欲從之,大年以爲不可,乃止。雖以富貴終身,而實不得志也。

  真宗初即位,李沆爲相。帝雅敬沆,嘗問治道所宜先,沆曰:「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此最爲先。」帝問其人。曰:「如梅詢、曾致堯等是矣。」帝深以爲然。故終帝之世,數人者皆不進用。是時梅、曾皆以才名自負,嘗遣致堯副溫仲舒安撫陝西,致堯於閤門疏論仲舒,言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然沆在中書不喜也 [16] ,因用它人副仲舒,而罷致堯。故自真宗之世,至仁宗初年,多得重厚之士,由沆力也。

  真宗臨御歳久,中外無虞,與羣臣燕語,或勸以聲妓自娛。王文正公性儉約,初無姬侍。其家以二直省官治錢,上使內東門司呼二人者,責限爲相公買妾,仍賜銀三千兩。二人歸以告公,公不樂,然難逆上旨,遂聽之。蓋公自是始衰,數歳而捐館。初,沈倫家破,其子孫鬻銀器,皆錢塘錢氏昔以遺中朝將相者,花籃火筒之類,非家人所有。直省官與沈氏議,止以銀易之,具言於公,公嚬蹙曰:「吾家安用此?」其後姬妾既具,乃呼二人,問昔沈氏什器尚在可求否。二人謝曰:「向私以銀易之,今見在也。」公喜,用之如素有。聲色之移人如此!張公安道守金陵,二直省官有一人自南方替還,具爲公道此。

  祥符末,王沂公知制誥,朝望日重。一日,至中書,見王文正公,公問:「君識呂夷簡否?」沂公曰:「不識也。」退而訪之。呂公時爲太常博士,通判濱州,人多稱其才者。它日復見文正,復問如初,沂公曰:「公前及此人 [17],退而訪之。」具所聞以告。文正曰:「此人異日與舍人對秉鈞軸。」沂公曰:「公何以知之?」曰:「余亦不識,但以其奏請得之。」沂公曰:「奏請何事?」曰:「如不稅農器等數事。」時沂公自待亦不淺,聞文正之言,不信也,姑應之曰:「諾。」既而許公自濱罷,擢提點兩浙刑獄,未幾置之侍從。及丁晉公敗,沂公引爲執政,卒與公並相 [18]。沂公從容道文正語,二公皆嗟嘆,以爲非所及。其後張公安道得其事於許公,故於許公神道碑略敍一二。

  真宗晩年得風疾,自疑不起,嘗枕宦者周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懷政,東宮官也。出與寇準謀之。遂議立太子,廢劉氏 [19],黜丁謂等。使楊億草具詔書,億私語其妻弟張演曰:「數日之後,事當一新。」稍洩 [20],丁謂夜乘婦人車與曹利用謀之,誅懷政,黜準,召億至中書。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謂素重億,無意害之。徐曰:「謂當改官,煩公爲作一好麻耳。」億乃少安。準初爲此謀,欲遣使四方,宣示風指,誅異己者,使楊億爲詔書,遣其壻王曙出使。曙知其不可,力止之,意其必有禍敗,藏其詔書草,使其妻縫置夾衣中。及劉後既沒,朝廷方欲理準舊勳,曙出其書,文字磨滅,殆不可復識,由此贈億禮部尚書,諡曰「文」。李淑爲之辭,其略曰:「自昔天僖之末,政漸宮闈,能協元臣,議尊儲極。」蓋準爲人忠亮自信,固無異心,然使之得志,必有恣橫失衆之事,未必不爲國之禍也。

  楊文公晩年居陽翟,素厚楊瑋。瑋嘗辭赴舉,求貲糧而行,公命以千錢予之。瑋本責辦於公,既得此,殊非本意,然亦不動。公熟視之,良久,亦無它。瑋辭去,公命乘驢於階。瑋不肯,公拊其背曰:「子他日不可,今日可矣。子異日必爲吾此官。」既而以錢百千貸之。瑋遂及第,名位率與文公等。

  真宗既疾,甚殆,不復知事。李迪、丁謂同作相。內臣雷允恭者,嬖臣也,自劉後以下,皆畏事之。謂之進用皆允恭之力。嘗傳宣中書,欲以林特爲樞密副使,迪不可,曰:「除兩府須面奉聖旨。」翌日,爭之上前,聲色俱厲。謂辭屈,俛首鞠躬而已。謂既退,迪獨留,納劄子。上皆不能省記,而二相皆以郡罷。允恭傳宣謂家,以中書闕人,權留謂發遣。謂由此入直中書,見同列,召堂吏喻之,索文書閱之。來日與諸公同奏事,上亦無語。衆退,獨留。及出,道過學士院,問院吏今日學士誰直。曰:「劉學士筠。」謂呼筠出,口傳聖旨令謂復相,可草麻。筠曰:「命相必面得旨 [21],今日必有宣召,麻乃可爲也。」謂無如之何。它日再奏事,復少留,退過學士院,復問誰直。曰:「錢學士惟演。」謂復以聖旨語之。惟演即從。謂既復相,乃逐李公及其黨,正人爲之一空。將草李公責詞,時宋宣獻知制誥當直,請其罪名,謂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其事也。」宋不得已從之。詞既成,謂猶嫌其不切,多所改定,其言上前爭議曰「罹此震驚,遂至沉頓」,謂所定也。及謂貶朱崖,宋猶掌詞命,即爲之詞曰:「無將之戒,深著於魯經;不道之誅,難逃於漢法。」天下快之。

  丁謂既逐李公於衡州,遣中使齎詔賜之,不道所以。李聞之欲自裁,其子柬之救之得免。謂因大行貶竄王欽若、丁度等,皆投之遠方。時王沂公參知政事,不平之,曰:「責太重矣。」謂熟視久之,曰:「居停主人恐亦未免也。」沂公踧然而懼,因密謀去之。

  內侍雷允恭既有力於謂,謂深德之。及山陵事起,宦官多緣伏出在外 [22],允恭獨留不遣,自請於太后,太后終不許。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効力於陵上,敢請罪。」太后曰:「吾不於汝惜差遣 [23],顧汝少而寵幸,不歷外任,今官品已高,近下差遣難以與汝,若近上名目,因汝不知條法,妄有舉動,適爲汝累矣。」允恭泣告不已,乃以爲都監。允恭馳至陵下,司天邢中和爲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歩,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允恭曰:「如此何故不就?」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允恭曰:「先帝獨有上,無它子,果如秦王墳,何故不用?」中和曰:「山陵事重,踏勘覆按,動經日月,恐不及七月之期耳。」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馬入見太后言之,安有不從?」允恭素貴橫,人莫敢違,即改穿上穴。及允恭入白太后,太后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多子孫,何惜不可?」太后意不然之,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允恭見謂,具道所以,謂亦知其非,而重違允恭,無所可否,唯唯而已。允恭不得謂決語,入奏太后曰:「山陵使亦無異議矣。」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沂公具得其事,以爲擅易陵地,意有不善,欲奏之而不得閒,謂同列曰:「曾無子,欲令弟子過房,來日奏事畢,略留奏之。」謂不以爲疑。太后聞之,大驚,即命差官按劾其事,而謂不知也。比知 [24],於廉前訴之,移時,有內侍捲簾曰:「相公誰與語?駕起久矣。」謂知太后意不可回,以笏叩頭而退。謂既得罪,山陵竟就下穴。蓋謂所坐欲庇允恭,不忍破其妄作耳。然其邪謀深遠,得位歳久,心不可測,雖沂公以計傾之,而公議不以爲非。 [25]

  章獻垂箔,有方仲弓者,上書乞依武氏故事立劉氏廟。章獻覽其疏,曰:「吾不作此負祖宗事。」裂而擲之於地。仁宗在側,曰:「此亦出於忠孝,宜有以旌之。」乃以爲開封司録。及章獻崩,黜爲汀州司馬。程琳亦嘗有此請,而人莫知之也。仁宗一日在邇英謂講官曰:「程琳心行不忠,在章獻朝嘗請立劉氏廟,且獻七廟圖。」時王洙侍讀聞之。仁宗性寬厚,琳竟至宰相,蓋無宿怒也。

  王沂公爲相,兼玉清昭應宮使,宮焚而罷,呂許公當國,是時太后臨朝,仁宗尚幼,公能以智輯睦二宮,無纖毫之隙。及許公薨,仁宗方視朝,慟哭久之,顧左右大臣曰:「呂夷簡死,誰復能辦大事者!」及舉哀,哭之甚慟。遂以祭奠器皿盡賜其家。張公安道時攝太常卿,親見其事。其後奉勑撰許公神道碑,其家欲言和協二宮事,安道於上前質其虛實,上不喜,曰:「吾不能復記此事。」良久乃曰:「明肅章獻嘗自言夢周王祐 [26] 來告,將脫生荊王宮中。時允初始生, [27] 。 太后欲取入宮養之,呂夷簡爭之,乃止。」上所言如此,則許公信有力矣。

  章獻皇后崩,呂公以後遺令,冊楊太妃爲皇太后,且復垂簾。士大夫多不悅。御史中丞 [28]蔡齊將留百官班爭之,乃止。許公歎曰:「蔡中丞不知吾心,吾豈樂爲此哉!仁宗方年少,禁中事莫主張者。」其後盛美人等恣橫爭寵,無如之何,許公之意或在是矣。然人主既壯,而母后聽政,自非國家令典。雖或能整齊禁中,而垂簾之後,外家用事,亦何所不至?古今母后臨朝,如宣仁後專奉帝室,不爲私計,蓋未有也。

  章獻既沒,或疑章懿之喪。仁皇遣李用和發其葬視之,容貌如生。使者馳入奏,仁皇於章獻神御前,焚香泣告曰:「自今大孃孃平生分明矣。」仁宗謂劉氏大孃孃,謂楊氏小孃孃。

  章懿之崩,李淑護葬,晏殊撰志文,只言生女一人,早卒,無子。仁宗恨之,及親政,內出志文,以示宰相曰:「先後誕育朕躬,殊爲侍從,安得不知?乃言生一公主,又不育,此何意也?」呂文靖曰:「殊固有罪,然宮省事祕,臣備位宰相,是時雖略知之而不得其詳,殊之不審,理容有之。然方章獻臨御,若明言先後實生聖躬,事得安否?」上默然良久,命出殊守金陵。明日,以爲遠,改守南都。如許公保全大臣,真宰相也,其有後宜哉!及殊作相,八王疾革,上親往問。王曰:「叔久不見官家,不知今誰作相?」上曰:「晏殊也。」王曰:「此人名在圖讖,胡爲用之?」上歸閱圖讖,得成敗之語,並記志文事,欲重黜之。宋祁爲學士,當草白麻,爭之。乃降二官知潁州,詞曰「廣營產以殖貲,多役兵而規利」,以它罪罪之。殊免深譴,祁之力也。

  李文定與呂文靖同作相,李公直而疎,呂公巧而密。李公嘗有所規畫,呂公覺其非所能及,問人曰:「李門下誰爲謀者?」對曰:「李無它客,其子柬之,慮事過其父也。」呂公因謂李公:「公子柬之,才可用也,當授以事任。」李公謙不敢當。呂公曰:「進用才能,此自夷簡事,公勿預知。」即奏除柬之兩浙提刑 [29],李公父子不悟也,皆喜受命。二公內既不協,李公於上前求去。上怪問其故。李奏曰:「老疾無堪夷簡慢欺。」具奏所以。上召呂而質之。時燕王貴盛,嘗爲門生某 [30]求官,二公共議許之。既而呂公遂在告,李公書奏與之,久之忘其實,反謂呂獨私燕邸。呂公以案牘奏上,李慚懼待罪,遂免去。其後王沂公久在外,意求復用。宋宣獻爲參知政事,甚善呂公,爲沂公言曰:「孝先求復相,公能相容否?」呂公許諾。宣獻曰:「孝先於公,事契不淺,果許,則宜善待之,不宜如復古也。」呂公笑然之。宣獻曰:「公已位昭文,孝先至,於集賢處之可也。」呂公曰:「不然,吾雖少下之何害!」遂奏言王曾有意復入。上許之。呂公復言願以首相處之,上不可,許以亞相。乃使宣獻問其可否,沂公無所擇。既至,呂公專決,事不少讓,二公又不協。王公復於上前求去,上問所以,對如李公去意。固問之,乃曰:「夷簡政事多以賄成,臣不能盡記,王博文自陳州入知開封,所入三千緡。」上驚,復召呂公面詰之。呂公請付有司治之,乃以付御史中丞范諷。推治無之,王公乃請罪求去。蓋呂公族子昌齡,以不獲用爲怨,時有言武臣王博古嘗納賂呂公者,昌齡誤以博文告,王不審,遂奏之。上大怒,遂以王公知鄆州,呂公亦以節鉞知許州。參知政事宋宣獻、蔡文忠亦皆罷去。李公、王公雖以疎短去位,然天下至今以正人許之。

  章郇公雖閩人,然其爲人厚重。少時有相工知人貴賤,公父以兄弟見之,相者曰:「中有一人大貴。」公就位,捨去不復問;公弟從之不已。父曰:「所謂貴者誰也?」相者曰:「捨去者是也。」後以侍郎爲參知政事,呂許公鄙其爲人。宋宣獻時以尚書爲樞密副使,許公即以爲參知政事,欲以逼公。公之親友皆勸公自引去,公不聽。久之,宣獻卒,乃求避位。許公深愧之,言於仁宗,留公不遣。及許公薨,遂秉政。晏元獻、杜祁公、范文正、富鄭公更用事,公默默無所爲。然數公既去,而公爲相如故,卒以老辭位而退,蓋亦有過人者。

  張公安道嘗爲予言:「治道之要,罕有能知之者。老子曰:『道非明民,將以愚之。』國朝自真宗以前,朝廷尊嚴,天下私説不行,好奇喜事之人,不敢以事搖撼朝廷。故天下之士,知爲詩賦以取科第,不知其它矣。諺曰:『水到魚行。』既已官之,不患其不知政也。昔之名宰相,皆以此術馭下。王文正公爲相,南省試『當仁不讓於師賦』,時賈邊、李迪皆有名塲屋,及奏名,而邊、迪不與。試官取其文觀之,迪以落韻,邊以師爲衆,與註疏異,特奏令就御試。王文正議:落韻失於不詳審耳,若舍註疏而立異論,不可輙許,恐從今士子放蕩,無所準的。遂取迪而黜邊。當時朝論大率如此。仁宗初年,王沂公、呂許公猶持此論。自設六科以來,士之翹俊者,皆爭論國政之長短。二公既罷,則輕銳之士稍稍得進,漸爲奇論,以撼朝廷,朝廷往往爲之動搖。廟堂之淺深,既可得而知,而好名喜事之人盛矣。許公雖復作相,然不能守其舊格,意雖不喜,而亦從風靡矣。其始也,范諷、孔道輔、范仲淹三人,以才能爲之稱首。其後許公免相 [31] ,晏元獻爲政,富鄭公自西都留守入參知政事 [32],深疾許公,乞多置諫官,以廣主聽。上方嚮之,而晏公深爲之助,乃用歐陽修、余靖、蔡襄、孫沔等並爲諫官。諫官之勢,自此日橫。鄭公猶傾身下士以求譽[33],相帥成風。上以謙虛爲賢,下以傲誕爲高,於是私説遂勝,而朝廷輕矣。」然予以張公之論,得其一不得其二,徒見今世朝廷輕甚,故思曩日之重;然不知其敝也。大臣恣爲非橫,而下無由能動,其害亦不細也。使丁晉公之時,臺諫言事必聽,已如仁宗中年,其敗已久矣!至於許公,非諸公並攻其短,其害亦必有甚者。蓋朝廷之輕重則不在此。誠使正人在上,與物無私,而舉動適當,下無以議之,而朝廷重矣,安在使下不得議哉?下情不上通,此亦人主之深患也。可則從之,否則違之,豈害於重哉!西漢之初,專任功臣侯者如絳、灌之流,不可謂不賢,至使賈誼、董仲舒皆老死不得用。事偏則害生,故曰張公得其一不得其二,由此言之也。

  范文正公篤於忠亮,雖喜功名,而不爲朋黨。早歳排呂許公,勇於立事,其徒因之,矯厲過直,公亦不喜也。自越州 [34]還朝,出鎮西事,恐許公不爲之地,無以成功,乃爲書自咎,解讎而去。其後以參知政事安撫陝西,許公既老居鄭,相遇於途。文正身歷中書,知事之難,惟有過悔之語,於是許公欣然相與語終日。許公問何爲亟去朝廷。文正言欲經制西事耳。許公曰:「經制西事,莫如在朝廷之便。」文正爲之愕然。故歐陽公 [35] 爲文正神道碑,言二公晩年歡然相得,由此故也。後生不知,皆咎歐陽公。予見張公言之,乃信。

巻下

編輯

  寶元初,元昊創立文法,故名「吾祖」,慢書始聞,朝廷爲之忿然。張鄧公爲相,即議絶和問罪,時西邊弛備已久,人不知兵,識者以爲憂。吳春卿時爲諫官,上言夷狄不識禮義,宜且勿與較,許其所求,彼將無詞舉動,然後陰勑邊臣密修戰備,使年歳閒戰守之計立,則元昊雖欲妄作,不能爲深害矣。奏入,鄧公笑曰:「人言吳舍人心風,果然。」既而和事一絶,元昊入寇,所至如入無人之境。後數年,力盡求和,歳增賂遺,仍改名「兀卒」,朝廷竟不問,世乃以春卿之言爲然。

  元昊既叛,陝西四路置帥。夏英公竦爲總帥,居長安,不臨邊,精兵勇將留寘麾下,四路戰守出入皆取決焉,既遠不及事,而四路負敗,罰終不及總帥。知制誥張公安道爲諫官,言:「自古元帥無不身對敵,雖齊桓、晉文霸主,亦親履行陣。至於將佐有敗,元帥必任其責,諸葛亮爲大將軍,馬謖之敗,降右將軍,此古今通義也。今夏竦端坐長安,未嘗臨敵,諸路失律,一皆不問,有總帥之名,而無總帥之實。乞據四路敗事,加以責罰,而罷總帥,使四路帥臣,自任戰守之計,有事干它路者,遞相關報,隨宜救應,於事爲便。」朝廷從之。英公降知別州,而四路各任其事,蓋始於此。

  元昊久叛,邊兵屢屈,秦人困弊,而諸將恥於無功,莫敢言和戎者。雖夏人毎入輙勝,而國小民貧,疾於點集,鹵獲之利不補所耗,而歳賜和市之利皆絶,一絹之直八九千錢,上下亦厭兵矣,而元昊悖慢已甚,亦難於款塞。張安道爲諫官,乞因郊霈,許諸帥納其自新之請,以安西界生靈,其言甚美。仁宗覽之大喜,退見許公政府,公亦喜曰:「舍人有此言,社稷之福也。」是歳,勅書即行之。自是邊臣乃敢受元昊降款,戎夏皆獲息肩。仁宗以至仁御物,而許公審於安危之計,不狥虛名,不貪小利,故讜言正論,聞則能用,雖遭元昊之變,而不失太平之業,有以也夫!

  賈昌朝始作國子監直講,孫奭判監。昌朝嘗候奭,奭不出,使人以唐路隨、韋處厚傳示之曰:「讀訖乃相見。」既見,奭曰:「知此意否?足下異日以儒術作相,正如此二人。」世謂奭能知人。然其名位則類矣,而邪正則未也。若止論貴賤,此但相師所能耳!

  慶曆中,契丹使劉六符求和親,賈昌朝館伴,未有以拒之。先是,宗真 [36]之弟號大弟者用事,橫於虜中,因信使嘗通書幣。仁宗使昌朝謂六符,欲因今使答之。六符辭曰:「此於太后甚善,然於本朝不便。」昌朝因曰:「即如此,欲以太子宗真之子 [37]求和親,皇帝豈安心乎?」六符不能答,自是和親之議頗息。

  元昊未順,契丹要求無厭,范文正公以爲憂,乞城京城以備狄,衆惑其説,惟呂許公以爲非,曰:「雖有契丹之虞,設備當在河北,柰何遽城京城以示弱乎?使虜深入而獨固一城,天下擾矣。」乃議建北都,因修其城池,增置守備,識者韙之。

  劉從德 [38] 妻遂國夫人者,王蒙正女也。寶元中,出入內庭,或雲得幸於上,外人無不知者 [39]。以此獲罪,奪封,罷朝謁。久之,復得入。張公安道爲諫官,雖以數論列,皆留中焉。富鄭公時知制誥,制下復遂國封,鄭公繳還詞頭,封命遂寢。唐制,惟給事中得封還詔書,中書舍人繳詞頭蓋自鄭公始。安道見呂許公,猶以非舊典,不樂。二公之不相喜,凡皆此類也。

  慶曆中,刼盜張海橫行數路,將過高郵。知軍晁仲約度不能禦,諭軍中富民出金帛,市牛酒,使人迎勞,且厚遺之。海悅徑去,不爲暴。事聞,朝廷大怒。時范文正在政府,富鄭公在樞府,鄭公議欲誅仲約以正法,范公欲宥之,爭於上前。富公曰:「盜賊公行,守臣不能戰,不能守,而使民醵錢遺之,法所當誅也,不誅,郡縣無復肯守者矣。聞高郵之民疾之,欲食其肉,不可釋也。」范公曰:「郡縣兵械足以戰守,遇賊不禦,而又賂之,此法所當誅也。今高郵無兵與械,雖仲約之義當勉力戰守,然事有可恕,戮之恐非法意也。小民之情,得醵出財物,而免於殺掠,理必喜之,而雲欲食其肉,傳者過也。」仁宗釋然從之,仲約由此免死。既而富公慍曰:「方今患法不舉,方欲舉法,而多方沮之,何以整衆。」范公密告之曰:「祖宗以來,未嘗輕殺臣下,此盛德事,奈何欲輕壞之?且吾與公在此,同僚之閒,同心者有幾?雖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輕導人主以誅戮臣下,它日手滑,雖吾輩亦未敢自保也。」富公終不以爲然。及二公跡不自安,范公出按陝西,富公出按河北,范公因自乞守邊。富公自河北還,及國門,不許入,未測朝廷意,比夜徬徨不能寐 [40] ,遶床歎曰:「范六丈,聖人也!」

  京城舉人張彥澤 [41]事溫成皇后母 [42],私作告身,事敗,陳升之鞫之。事連溫成母及公卿家,升之不敢窮治。獄具,朝臣杜樞請録問,駮之 [43]。特旨不録問,殺彥澤,公議枉之。未幾,張堯佐除樞密副使,御史中丞包拯言其不當,未決,留百官班爭之。樞在班中,出班問曰:「樞密欲聞中丞所言何事,而後敢留。」以實告之。樞曰:「以此留樞可也。」人益壯之。宋公序頃亦預彥澤事,疾樞奏,言小臣不合越職妄言,責監江寧酒稅,未幾而死。識者哀之。

  宋公序爲參知政事,仁宗眷之。許公當國,疾公序,陰欲傾之而不得其要。范希文在延安,擅焚元昊國書,而以私書復之。事聞朝廷,諸公議之,許公謬謂大不可,公序信之,亟於上前乞斬范公。許公徐救之。公序倉卒失措,相次以事罷去。范氏至今恨之 [44]

  富鄭公、韓魏公同在中書,鄭公母老矣,一日語及故事,宰相有起復視事者,魏公曰:「此非朝廷盛事。」已而鄭公居母憂,朝廷屢起之 [45]。上章三辭,貼黃言:「臣在中書日,嘗與韓琦言之,決不當起。」魏公曰:「吾但以實言之,不料以爲怨。」自此二人稍稍有隙。

  英宗皇帝,濮王十三子也,故本宮謂之「十三使」,母曰仙遊縣君任氏,或言 [46]幼時父兄不以爲子弟數。仁宗晩年無子,遣內夫人至濮宮選擇諸子,欲養之禁中。英宗初不預選,選者無一可。既晩,內夫人將登車矣,英宗匍匐屏閒,見之驚曰:「獨此兒可耳。」衆皆笑。內夫人獨異之,抱之登車,遂養於慈聖殿中。時宣仁皇后以慈聖外甥,亦爲慈聖所養。稍長,將以進御。仁宗曰:「此後之近親,待之宜異,十三長成,可以爲婦。」慈聖從之,後卒成婚。英宗在藩邸,恭儉好學,禮下師友,甚得名譽。嘉祐末,仁宗不豫,大臣議選立宗室子。仁宗勉從衆議,立爲皇子。然左右近習多不樂者。帝憂懼,辭避者久之。及仁宗晏駕,帝即位,以憂得心疾。大臣議請慈聖垂簾。帝疾甚,時有不遜語,後不樂。大臣有不預立皇子者,陰進廢立之計,惟宰相韓琦確然不變,參知政事歐陽修深助其議。嘗奏事簾前,慈聖嗚咽流涕,具道不遜狀。琦曰:「此病故耳。病已,必不爾。子病,母可不容之乎?」慈聖意不懌 [47] ,曰:「皇親輩皆笑太后欲於舊渦尋兔兒 [48]。」聞者驚懼,皆退數歩立,獨琦不動,曰:「太后不要胡思亂量。」少閒,修乃進曰:「太后事仁宗數十年,仁聖之德,著於天下。婦人之性,鮮不妬忌者,溫成之寵,太后處之裕如,何所不容,今母子之閒而反不能忍耶?」太后曰:「得諸君知此,善矣。」修曰:「此事何獨臣等知之,中外莫不知也。」太后意稍和,修復進曰:「仁宗在位歳久,德澤在人,人所信服,故一日晏駕,天下稟承遺令,奉戴嗣君,無一人敢異同者。今太后一婦人,臣等五六措大耳,舉足造事,非仁宗遺意,天下孰肯聽從?」太后默然久之而罷。後數日,獨見英宗,帝曰:「太后待我無恩。」公曰:「自古聖帝明王不爲少矣,然獨稱舜爲大孝,豈其餘盡不孝也?父母慈愛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唯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乃可稱耳。今但陛下事之未至耳,父母豈有不慈者?」帝大悟,自是不復言太后短矣。熙寧中,歐公退居潁上,轍往見之,閒言及此,公曰:「古所謂社稷臣,韓公近之。昔上在潁邸,方人情疑貳,公招記室王陶,使之密勸王傾身奉事慈聖。王用其言,執家人禮,至親奉几筵,進飲食。慈聖由是歸心,而大計始定。」

  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皇嗣未建,宰相文、富、韓三公方議所立,參知政事王公堯臣之弟正臣,嘗爲宗室説書官,知十三使之賢,即言之。諸公亦舊知之,乃定議草奏書即欲上,而上疾有瘳,即止,堯臣私收奏本。後二年,韓公當國,羣臣相繼乞選立宗室子,乃定立十三使爲皇子。及仁宗晏駕,皇子踐阼,賞定策之功,以韓公爲首。及元豐末,堯臣子同老上書繳進元奏。時諸公惟文公、富公在,皆歸老於洛。會文公入助郊饗,神宗訪之,公具奏所以,神宗悅焉。故一時諸公,例皆被賞。而韓氏諸子惡分其功,辨之不已,文公之罷平章重事,由此故也。然英宗之譽布於諸公,則始於堯臣;而其爲皇子,嗣寶位,則韓公之力不可誣也。

  韓魏公用郭逵簽書樞密院事,衆多不服。公謂人曰:「非不知逵望輕也,英宗欲置李端願於西府,毎曰西府當用一武人,吾知端願傾邪,故以逵當之。」或曰:「不然。英宗欲用張安道。知不附己,猥曰西府久不用武臣矣,宜補復舊。上督其人,無以應,乃用逵耳。」

  治平中,韓魏公建議於陝西刺義勇。凡三丁刺一人,毎人支買弓箭錢二貫文省 [49],共得二十餘萬人,深山窮谷無得脫者。人情驚撓,而兵紀律疎略 [50],終不可用,徒費官錢不貲,無人敢言其非者。司馬君實時爲諫官,極言不便,持劄子至中書堂。魏公曰:「兵貴先聲後實,今諒祚勢方桀驁,使聞陝西驟益二十萬兵,豈不震慴?」君實曰:「兵之用先聲,爲無其實也,獨可以欺之於一日之閒耳,少緩,則敵知其情,不可復用矣。今吾雖益二十萬兵,然實不可用,不過十日,西人知其詳,不復懼矣。」魏公不能答,復曰:「君但見慶曆閒,陝西鄕兵初刺手背,後皆刺面充正兵,憂今復爾耳。今已降勑牓與民約,永不充軍戍邊矣。」君實曰:「朝廷屢失信,民閒皆憂此事,未敢以勑牓爲信,雖光亦未免疑也。」魏公曰:「吾在此,君無憂此言之不信。」君實曰:「光終不敢奉信,但恐相公亦不能自信耳。」魏公怒曰:「君何相輕甚耶!」君實曰:「相公長在此坐可也,萬一均逸偃藩,它人在此,因相公見成之兵,遣之運糧戍邊,反掌閒事耳。」魏公默然,竟不爲止。其後不十年,義勇運糧戍邊,率以爲常,一如君實之言。及君實作相,議改役法,事多不便,予兄子瞻與其事,持論甚勁,君實不能堪。子瞻徐曰:「昔親見相公言,嘗與韓魏公言義勇,無一言假借之者,今日作相而不容某一言,豈忘昔日事耶?」君實雖止,實不喜也。未幾,子瞻竟罷役局事。

  臺官蔣之奇以浮語彈奏歐陽公,英宗不聽,之奇因拜伏地不起。上顧左右,問何故久不起。之奇仰曰:「此所謂伏蒲矣。」上明日以語大臣,京師傳以爲笑。

  元祐中,蔡確坐弟碩事,謫知安州,作甑山公等詩,意有所譏切。諫官言之,未決。予兄子瞻方出守杭州,密奏言,若置確不問,則於皇帝孝治爲未足;若不少加寬略,則於太皇太后寬政爲少損。竊謂皇帝宜降詔推治之,太皇太后特加寬貸,確若稍知義理,當齰舌自殺。太皇太后深以爲然。兄已出城,時遣中使賜茶藥等。然文臣持確議不置 [51],確遂南遷新州,時議者皆以爲用法太深。然確頃自小臣擢用,毎遷,皆以鞫獄被賞,衆以爲善惡之報不可誣也。孫和甫時在樞院,予偶見之,問及新州事,予以所聞答之。和甫曰:「固在西府親見神宗晩年,以事無成功,當寧太息,欲召司馬君實用之。時王禹玉、蔡持正並在相位,相顧失色。禹玉不知所出,持正密議,欲於西邊深入,掠虜巢穴 [52],以爲此議若行,必不復召君實,雖召,將不至。自是,西師入討,夷夏被害,死者無算,新州之命,則此報也。」蓋自西邊用兵,神宗常持淺攻之議,雖一勝一負,猶不至大有殺傷。至於西邊將帥,習知兵事,亦無肯言深入者。非禹玉、持正不歷外任,不習邊事,無敢開此議者。新州之禍,實出於此。

  曹瑋之守秦州也,州之西,立文盈關。關之所在,最爲要害;關之左右,皆蕃俗也。瑋以恩信結之,咸爲之用,故秦州毎歳出兵,以守文盈關而已。秦州所守既寡,則州兵雖少而用足,糧草可以自給。自後帥臣守其舊規,不改增。文盈之西九十里,號張小奇族 [53][54] 舊與鄰族有怨 [55],而本帳兵馬衰耗,常乞納土秦州,前後帥臣皆以難守不許。及范翔作陝漕,權知秦州,遂許之,發兵城其地,建於古渭州。城既立,知州劉漁 [56] 與秦州商賈及居人二千餘家 [57]皆在城中,翔亦親至其地,犒設其族。蕃人相約出兵截殺漁、翔等,翔等微知其語,犒設之日,晩還文盈。次日兵起,求翔不得,遂於中路築城,截殺商賈及修城兵民共五六十人 [58] 。道路隔絶,賊兵居其閒,糧道斷絶,城中無食。朝廷使張昪 [59]知秦州,劉渙、郭恩領兵苦戰,攻破中路賊城。朝廷猶不能棄古渭,但罷不爲州,置寨主、監酒二人,毎季輪一將兵守之,張氏世襲蕃巡檢。然自文盈至古渭九十里,其閒但通一路,路旁即是界濠。秦州毎歳支移省稅應付古渭,而秦闕食則以貴價糴之,自是秦州始困矣。張氏既與蕃族不和,讎秦之兵,日向秦州駐劄,當與同其患難,於張氏則便,而秦州實無所利也。近歳患古渭之孤危,乃命郭逕築治平等寨以通秦、渭,招來蕃族 [60],獻寨中地置弓箭手,古渭孤絶之患則除,蕃族既盡,而所招弓箭手皆浮浪之人,無益於事。秦州親與李氏爲隣,屯兵益分,糧草益少,與曹瑋舊制絶異。有王安石郎中者,秦州白石人也,其言如此。予後見李師中待制問之,言與之同。師中在秦州,嘗乞將約蕃部地土上所築堡寨,付與蕃族守把,卻於曹瑋舊寨分屯重兵,以制蕃部。師中言:今寨柵既多,屯兵分散寡弱,反爲蕃部所制,若但付與蕃部,卻令邊裏寨柵兵力完強,則蕃部畏威爲用,其利害甚明。然未及行,而師中謫去。安石又言:秦州曹瑋舊城絶小,自韓魏公、文潞公作帥,各增築一面,今城比舊加倍,而緩急難守也。

  李允則守雄州,以知術顯,世多能道之者。予從事北都,父老謂予曰:「允則自雄入奏過魏,魏守,寇萊公也,謂允則曰:『聞君在雄,筵會特盛,能爲老夫作小會否?』允則曰:『方入奏,不敢留,還日當奉教。』及還,萊公宴之,幄帟、器皿、飲食、妓樂,百物華侈,意將壓之。既罷,謂允則曰:『君許我作會,來日可乎?』允則唯唯。公顧謂左右:『妓樂如今日,毋設百戲 [61],幄帟、床榻留以假之。』允則曰:『妓樂、百戲皆如今日,其他隨行,略可具也。』明日,視其幄帟皆蜀錦綉,床榻皆吳、越漆作,百物稱是,公已愕然矣。及百戲入,允則曰:『恐外尚有雜伎。』使召之。則京師精伎,至者百數十人。公視之大驚,使人伺之,則床榻脫卸,氈裹馳載,雜伎變服爲商賈以入。明日薦之於朝,極稱其才。雄之僚史尤之曰:『萊公尚氣,奈何以此勝之?』允則曰:『吾非誇之,示之以行軍出沒之巧耳。』」予後從事齊州,允則之孫昭敍爲兵馬都監,試問其遺事,昭敍曰:「雄州諜者常告,虜中要官閒遣人至京師造茶籠燎爐。允則亦使倍與直作之,纖巧無毫髮之異,且先期至,則攜至搉塲,使茶酒卒多口誇説其巧,令蕃商遍觀之 [62]。如是者三四日,知蕃官所作已過,乃收之不復出。虜中相傳,謂允則賂之,恐有姦變,蕃官無以自明,乃被殺。」

  慶曆中,閤門使張亢知高陽關,契丹方遣信使僥求諸事,沿邊皆驚。亢毎遣諜者,厚以金帛,無所吝惜。閒處便坐,有弟子行首入曰:「願屏人白事。」亢慢罵久之。其人曰:「所白機事也。」不肯去。亢爲屏人,乃曰:「閤使錢如糞土,何故?」亢曰:「何與汝事?」曰:「閤使所與非其人也,如我乃可與耳。」亢復罵久之。曰:「我非與閤使劇,我一外甥女,予自少教歌舞,甚妙麗,爲虜騎掠去,今幸於虜主,日夜居帳中,將相皆事之。今遣人有所市,閤使善結之,虜中情偽如指掌也。」亢曰:「所市何物?」曰:「某大王納女壻,須紫竹鞭,閤使所執可與也。其餘所市物非一。」亢皆從之。自是虜中動靜必告。時邊城多警,毎一掛塔,所費甚厚,惟高陽獨否。

  富公知青州,歳穰而河朔大饑,民東流。公以爲從來拯饑,多聚之州縣,人既猥多,倉廩不能供,散以粥飯,欺弊百端,由此人多饑死,死氣薰蒸,疫疾隨起,居人亦致病斃。是時方春,野有青萊,公出牓要路,令饑民散入村落,使富民不得固陂澤之利,而等級出米以待之。民重公令,米穀大積,分遣寄居閑官往主其事。問有健吏募民中有曾爲吏胥、走隸者,皆倍給其食,令供簿書、給納、守禦之役,借民倉以貯,擇地爲塲,掘溝爲限,與流民約,三日一支,出納之詳,一如官府,公推其法於境內。吏胥所在,手書、酒炙之餽日至,人人忻戴,爲之盡力。比麥熟,人給路糧遣歸,餓死者無幾,作叢冢葬之。其閒強壯堪爲禁卒者,募得數千人,刺「指揮」二字,奏乞撥充諸軍。時中有與公不相能者,持之不報 [63],人爲公憂之。公連上章懇請,且待罪,乃得報。自是天下流民處多以青州爲法。

  儂智高自邕州敗奔南詔,西南夷聞之,聲言智高將借兵南詔以入蜀。時知成都程戡適罷去,轉運使高良夫權知成都,得報大恐,移檄屬郡,勸民遷入城郭,且令逐縣添弓手 [64]。蜀人久不見兵革,懼甚,洶洶待亂。文潞公爲長安帥,知兩蜀無武備,即車載關中器甲入蜀,蜀人益懼。朝廷遣張安道出帥成都,於道中見所運關中器甲 [65],即令所至納下,仍罷所添弓手。蜀人聞之皆安,歸田畝。公徐問智高入蜀之報,本雅州蕃牙郎號「任判官」者所爲。遂呼至成都,詰其敢虛聲動搖兩蜀情狀,將斬之以狥。任震恐伏罪,乞以舉家數十口繫雅州獄,身自入蕃,窮問智高詣實,通月不至,請舉家爲戮。公久之乃許。任如期至,得小雲南書,言智高至南詔,復謀爲亂,爲南詔所殺。公乃釋任而奏其事。初,邕州之捷,朝廷未知智高在亡,故未盡賞戰功,至是,乃命加賞將吏。

  參知政事錢若水,少時讀書嵩山佛寺,有一童子,日來撓之,禁之不可。其師曰:「此田家子。此寺,其家所建也。昨爲衙校,家破,死亡略盡,將死,以此子見屬。吾憐其功,不忍禁也。」若水曰:「然則試以經授之。」不數日,誦寺中所有經殆遍,遂去,不知所在。若水既貴,護宗室葬事,轝者若干人,將宿,常失其一,行則復在。怪而閱之,則昔之童子在焉。若水曰:「子乃在是耶!子實何人也?」對曰:「世之如我者多矣,顧公不識耳。姑置我,我將食而復見。」置之,則走入衆中,不復識。

  慶曆中,西羌方熾,天下騷動,仁宗憂之。餘杭徐復者,高人也,博通數術。有旨召之,上親臨問焉。復曰:「今日氣運,類唐德宗居奉天時。」上驚曰:「何至爾?」復曰:「雖然,君德不同,陛下無深慮也。」上問所以。復曰:「德宗性忌刻,好功利,欲以兵伏天下,其德與凶運會,故奔走失國,僅乃能免。陛下恭儉仁恕,不難屈己容物,西羌之變,起於元昊,陛下不得已應之,雖兵連不解,而神人知非陛下本心,雖時與德宗同,而德與之異,運雖惡,無能爲也,不久定矣。」上稱善,欲官之,不願,賜處士號,罷歸。復少時學六壬,聞州一僧善發課,州有一衙校偶問之,僧曰:「大凶,法當死於市。」校曰:「吾幸無他事,安至此?」僧曰:「君還家,夜漏將上,有一異姓親叩門,坐未定,外有馬相踶不解,取火視之,其一,牝馬也,有胎已墮,駒三足。若有此,君死無疑,不然,亦不死也。」其人歸候之,皆如僧言,大驚,旦起問僧所以脫禍,僧曰:「吾無禳除法,惟有遠行可以少解。」用其言,乞歸農,州將憐而許之。遂爲遠行計,既登舟,適有事,當略還家,將登岸,與一人相遇,排之墮水死。州知其故,以可愍,讞之,得減罪。復從僧學其術。僧曰:「吾術與君術無異,而所以推之者,則不可傳也。」復曰:「姑告彼課日、時,我自推之。」僧曰:「盡子思慮所至,子所不及,吾無如之何也。」復推之累日,盡得僧所見,而不見駒所墮三足。僧曰:「子智止此,不可強也。」終不復告。

  乖崖公張詠家在濮州,少時尚氣節,喜飲酒。毎遊京師,寄封丘之逆旅,有一道人與之鄰房,初不相識,而意相喜也,日會飲酒。及將去,復大飲至醉,張公曰:「與子傾蓋於此,不知何人,異日何以相識?」客曰:「吾隱者,何用姓名?」固問之。曰:「我,神和子也。異日見子成都矣。」至甲午歳 [66],成都亂,張公爲成都守,始異其言。西行常以物色訪之,然一時入蜀,終無所見。後修天慶觀,以家財建一閣,榜曰望仙閣,毎暇日輒出遊焉,屏騎從門外,歩而登閣,燕坐終日,冀有所遇。如此者二年,代者將至,復一登之,將絶意於此。日暮,出東廡下,得一小逕,入,得一小院。堂中四壁,多古人畫像,掃塵視之,中有一道人,髣髴逆旅所見,題曰神和子。公悵然自失,所見正此也。按神和子,姓屈突,名無爲,字無不爲,五代時人,所著書亦以神和子爲名。

  張安道知成都,日以醫官自隨。重九,請出觀藥市,五更,市方合而雨作,入五局觀避之。至殿上,見一道人臨階而坐。往就之,相問勞已,道人曰:「張端明入蜀,今已再矣。」醫曰:「始一至蜀耳。」曰:「子不知也。凡人元氣重十六兩,漸老而耗,張公所耗過半矣。吾與之夙相好,今見子,非偶然也。」解衣裾出藥兩圓,曰:「一圓可補一兩氣。」醫曰:「張公雖好道,然性重慎,恐未信也。」道人曰:「所以二圓,正爲爾也。取一圓並水銀一兩,納銚中,以盞蓋之,燒之良久,札札有聲,揭盞,以松脂末投之,當有異。三投而藥成,當知此非凡藥也 [67]。」醫徑歸白公,試之如其言。毎投松脂,燄起先所坐小亭。至三投,燄如金色。傾出,則紫金也。乃服其一圓。而使醫遍遊成都,冀復遇焉。後見之孔明廟前,復得一圓藥,然服之亦無他異。

  右龍川略志十巻,別志二巻,宋蘇轍撰。宋藝文志題蘇轍龍川志六巻。晁公武讀書志載略志六巻,別志四巻,稱轍元符二年夏居循州,杜門閉目,追維平昔,使其子遠書之於紙,凡四十事,其秋復紀四十七事。今案百川學海略志十巻,凡三十九則,無別志。稗海別志二巻,凡五十一則,無略志,與公武所載不符。四庫提要以爲商刻離析巻帙,誤竄略志中一事入別志中,並轍序所稱十巻之文,亦商氏所追改。其實二書百川、稗海分刻,商氏何由合之而離析巻帙?且轍序在略志前,爲百川所刊,即謂轍序十巻之文爲刊者追改,商氏亦不任其咎也。又別志稱八巻,檢閱庫書,實祇二巻,與稗海本同,當由手民誤二爲八也。茲本略志爲叢書堂舊鈔,亦三十九事。首載左迪功郎授撫州宜黃縣主簿主管學事劉信校正,與錢塘丁氏所藏明覆宋本同。別志爲四庫全書本,以宋槧朱子五朝三朝名臣言行録校,略志中惟得「榷鹽利害」一事,別志中得二十九事。其中有稗海列爲二事,而言行録所引銜接爲一者,二見;稗海列爲一事,而言行録所引分列二處者,一見。則稗海所刊,分段有誤,固未能定爲若干事也。惟言行録所引,無略志之名,均雲龍川志。其雲龍川別志者祇二則。疑公武所見不惟分巻與今本不同,編次亦異。言行録所稱龍川志,即公武所謂略志,與宋志六巻相符,宋志亦不稱略也。別志則宋志不著録。其今本略志,或出宋人合兩書刪節爲之,故名略志。其曰十巻者,合兩書巻數言之,而今本別志,則又掇拾略志所遺,不出宋人之手歟?惜不得公武所見本一證之。己未仲春,新建夏敬觀跋。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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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川別志二巻 (宋)蘇轍撰;俞宗憲點校 唐宋史料筆記叢刊 北京市:中華書局,1982[民71]1997湖北第二刷

  1. 河陽守見其神色不少變 「見其神色不少變」七字原脫,據傅本補。
  2. 旦辭去 「旦」原作「且」,據稗海本改。
  3. 凡用物皆有副 自「有副」至「藝祖」四十八字原作「取給焉。復告太宗,又」八字,今「有副,須輒以獻,藝祖」八字據稗海本,其餘據傅本改。
  4. 鄧州 原作「鄧川」,據宋人軼事彙編巻四改。
  5. 顯德中 夏校:宋槧朱子名臣言行録「中」作「末年」。傅本亦作「末年」。
  6. 今淮南都園 「都」,夏校:言行録作「御」。
  7. 韓通 原作「韓勍」,據長編巻一建隆元年春正月甲辰條註改。
  8. 太祖 原作「太宗」,據稗海本、范抄本及五朝名臣言行録巻一之三改。
  9. 韓德讓 原作「韓得讓」,據傅本改。
  10. 坐利用車下 「車下」原倒,據長編巻五八景德元年十一月戊寅條乙正。
  11. 帷宮淺薄 「薄」,傅本及長編巻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丁亥條皆作「迫」。
  12. 其意適與上意會 「意」,夏校:言行録作「言」。
  13. 沆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 「沆」字下,夏校:言行録有「日」字。
  14. 諫則業已同之 「諫」字上,夏校:言行録有「欲」字。
  15. 素善大年 「素善」下,夏校:言行録有「楊」字。
  16. 然沆在中書不喜也 「沆」原作「江」,據稗海本、傅本、説郛本改。
  17. 公前及此人 「公前」下,夏校:言行録有「問」字。
  18. 卒與公並相 「卒與」下,夏校:言行録有「沂」字。
  19. 廢劉氏 「氏」,夏校:言行録作「後」。
  20. 稍洩 「稍洩」上,夏校:言行録有「語」字。
  21. 命相必面得旨 「旨」字下,夏校:言行録有「果爾」二字。
  22. 宦官多緣伏出在外 「出」,稗海本、傅本皆作「土」。
  23. 吾不於汝惜差遣 此下原脫「顧汝少而寵幸」至「若近上名目」二十八字,據傅本補。
  24. 比知 「知」字下,夏校:言行録有「之」字。
  25. 內臣張懷忠者,劉後閣下親信人也,慶曆中監書庫,爲張安道説此事。
  26. 真宗長子,早夭。
  27. 允初,荊王少子,所謂五相公者 所謂五相公者 原爲大字正文,據傅本改。
  28. 御史中丞 原作「御史大夫」,夏校:言行録「大夫」作「中丞」。按宋史巻二八六,蔡齊時爲右諫議大夫、御史中丞,據改。
  29. 兩浙提刑 「兩浙」原作「西浙」,據長編巻一一四景祐元年六月乙卯條註改。
  30. 門生某 夏校:三字言行録作「其門僧」。長編巻一一六景祐二年二月庚辰條記:「嘗爲補門下僧惠清爲守闕鑒義。」則「門生」當作「門僧」。
  31. 其後許公免相 「許公免相」四字,夏校:言行録無。
  32. 富鄭公自西都留守入參知政事 「西都」,傅本作「北都」,按蘇東坡集巻三七富鄭公神道碑、宋史巻三一三富弼傳、東都事略巻六八,富弼慶曆三年任樞密副使前無任西都或北都留守事,三朝名臣言行録巻二之一無「自西都留守」五字,疑爲衍文。
  33. 鄭公猶傾身下士以求譽 「猶」,夏校:言行録作「尤」。
  34. 越州 稗海本、傅本、長編巻一五0慶曆四年六月壬子條註皆作「睦州」。
  35. 歐陽公 「公」字原脫,據稗海本及五朝名臣言行録巻七補。
  36. 宗真 原作「真宗」,據長編巻一三五慶曆二年三月己巳條乙正。
  37. 宗真之子 原爲大字正文,據傅本改;「宗真」原作「真宗」,據同上書改。
  38. 劉從德 原作「劉從愿」,長編巻一三三慶曆元年九月戊午條、續資治通鑑巻四三皆作「劉從德」,宋史巻四六三劉從德傳:「從德妻,嘉州王蒙正女也。」據改。
  39. 或雲得幸於上外人無不知者 夏校:以上十二字原本無,商本同,從言行録補。
  40. 比夜徬徨不能寐 「比」,宋李元綱厚德録巻二作「此」。
  41. 張彥澤 按長編巻一七0皇祐三年二月戊申條記本條事,「張彥澤」作「張彥方」,「溫成皇后母」爲「貴妃母越國夫人曹氏」,「包拯」爲「王舉正」。
  42. 溫成皇后母 「母」字原脫,據傅本補。
  43. 駮之 「駮」原作「駭」,據傅本及上引長編改。
  44. 范氏至今恨之 「范氏」下,夏校:言行録有「子弟」二字。
  45. 朝廷屢起之 「屢」字下,夏校:言行録有「詔」字。
  46. 或言 傅本此下有小字註:「治平中京師置福田左右院,養丐者千人,或由此故也。」
  47. 慈聖意不懌 「懌」,傅本作「釋」。
  48. 欲於舊渦尋兔兒 「渦」,名臣言行録後集巻一作「窩中」。
  49. 毎人支買弓箭錢二貫文省 「二」,夏校:言行録作「三」。
  50. 而兵紀律疎略 「而」字下,夏校:言行録有「民」字。
  51. 然文臣持確議不置 「文」,傅本及長編巻二九一元豐元年八月壬子條作「大」,「議」原作「義」,據同上改。
  52. 掠虜巢穴 「掠」,夏校:言行録作「探」。
  53. 張小奇族 「奇」,傅本作「哥」。
  54. 亦名張遵亦名張遵 「張遵」原作「遵舊」,據傅本改。
  55. 舊與鄰族有怨 原作「與都族有怨」,據傅本改。
  56. 劉漁 傅本作「劉淵」,小註:「渙弟。」
  57. 二千餘家 原作「二十餘家」,據傅本改。
  58. 五六十人 傅本作「五千人」。
  59. 張昪 原作「張昇」,據傅本改。按宋史巻三一八張昪傳,時張昪以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
  60. 招來蕃族 此下原脫「獻寨中地置弓箭手,古渭孤絶之患則除,蕃族」十八字,據傅本補。
  61. 毋設百戲 「毋」原作「毎」,據稗海本改。
  62. 令蕃商遍觀之 「令」原作「合」,據稗海本及長編巻七三大中祥符三年四月末條改。
  63. 持之不報 「持」原作「待」,據傅本、稗海本、説郛本改。
  64. 且令逐縣添弓手 「逐」原作「遂」,據稗海本改。
  65. 器甲 原作「器用」,據傅本改。
  66. 甲午歳 原作「祥符中」,舊小説丁集作「淳化中」,按宋史記事本末巻十六蜀盜之平,淳化五年八月辛丑,以張詠知益州,稗海本及范抄本作「甲午歳」,正是淳化五年,據改。
  67. 當知此非凡藥也 「知」原作「如」,「藥」原作「樂」,據稗海本、范抄本、筆記小説大觀本改。

附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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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川畧志十巻 別志八巻內府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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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蘇轍撰轍有詩傳巳著録案晁公武讀書志載龍川畧志六巻別志四巻稱轍元符二年夏居循州杜門閉目追維平昔使其子遠書之於紙凡四十事其秋復紀四十七事此本龍川畧志作十巻別志作八巻畧志凡三十九事較晁公武所記少一事別志則四十八事較晁公武所記又多一事蓋商維濬刻本離析巻帙已非其舊又誤竄畧志中一事人別志中並轍序所稱十巻之文亦濬所追改也畧志惟首尾兩巻紀襍事十四條餘二十五條皆論朝政蓋是非彼我之見至謫居時猶不忘也然惟記衆議之異同而不似王安石曾布諸日録動輒歸怨於君父此轍之所以爲轍歟別志所述多耆舊之餘聞朱子生平以程子之故追修洛蜀之舊怨極不滿於二蘇而所作名臣言行録引轍此志幾及其半則其説信而有徵亦可以見矣四庫全書總目·巻一百四十·子部五十·小説家類一

龍川畧志六巻 龍川別志四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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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皇朝蘇轍撰元符二年夏居循州杜門閉目追惟平昔使其子遠書之於紙凡四十事其秋復記四十七事龍川循州地名四庫全書·史部·目録類·經籍之屬·郡齋讀書志後志巻二

龍川畧志六巻 別志四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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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轍撰龍川者循州也四庫全書·史部·目録類·經籍之屬·直齋書録解題巻十一

龍川略志六巻 龍川別志四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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鼂氏曰皇朝蘇轍撰轍元符二年夏居循州杜門閉目追惟平昔使其子逺書之於紙凡四十事其秋復記四十七事龍川循州地名四庫全書·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文獻通考巻二百十六

龍川略志六巻 別志四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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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由於元符二年夏居循州杜門閉目追惟平昔使其子逺書之紙凡四十事其秋復記四十七事龍川循州地名四庫全書·史部·地理類·雜記之屬·蜀中廣記巻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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